原标题:员工发抖音喊公司“关门咯”后被开除,法院认为公司并无不当
员工在抖音发布声称公司关门的视频后被开除,该员工为此起诉原公司。
6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日,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在该院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公司经工会同意后,以原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涉案抖音视频评论上海闵行法院供图
上海闵行法院介绍,2020年5月7日,原告小刀(化名)在抖音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其一边拍摄机器设备生产情况,一边喊“关门咯”,视频标题为“就这几个机器生产,养得活公司一堆经理吧”。发布后,网友在视频下发表了27条评论……
2020年5月14日,被告公司向小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载:“因您在抖音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该视频及评论区内容属于造谣。该行为严重违反《员工劳动规范》第3.14条: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此行为属于给予立即开除的情况……”。
经查,被告处《员工劳动规范》中3.14条规定: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给予立即开除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视其具体情况,相关员工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原告行为是否属于造谣,双方各执一词
原告员工称,在抖音中说“关门咯”仅是发牢骚,原告的评论也是对被告公司开工不足的陈述,公司管理机构也确实臃肿,因此,原告的行为不属于造谣。
原告认为抖音是娱乐性平台,不是权威媒体,不足以造成被告名誉的贬低,且评论不多,扩散范围不大,数天后被告找原告谈话后也已经删除。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故应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被告公司称,原告在抖音平台发布声称公司关门的视频,视频中一边拍摄工厂,一边说公司快要关门,评论和视频结合让人产生公司确实要关门的假象,评论区中亦作不实言论,系造谣。原告的视频及评论对客户及供应商造成信任危机。公司经营困难不等于公司关门。
被告公司认为,抖音不是娱乐平台,而是影响重大的自媒体。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原告应对其发布的言论的真实性负责。原告的行为属于造谣,根据被告处规章制度,经与工会沟通,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合法,无需支付原告赔偿金。
法院认为公司并无不当
上海闵行法院认为,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本案中,原告并无有效证据证明其在“抖音”平台中视频及评论所述属实。被告在《员工劳动规范》中明确规定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给予立即开除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该规范对员工具有约束力。原告的前述行为有违《员工劳动规范》。
综上,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