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捐款就曝光到家长群,老师岂能“羞辱式逼捐”
摘要:带有变相强制、逼迫色彩的“捐款”,违背了最基本的自愿原则。
近日,湖南湘西一小学教师将班里未捐款学生集合录像,称“这些学生今天没带(钱),不捐钱的学生请家长支持下,今天必须完成任务”,随后将视频发到家长群。据家长称,学校组织捐款活动,建议每个学生捐6元钱,孩子回家忘记说就没有捐,看到视频后确有家长可能因为尴尬捐了钱。当地教体局回应称确有此事,学校已对老师严厉批评教育,会走正规流程实事求是处理。
老师这样做,是公然向未捐款的学生和家长施压。把未捐款学生集中在讲台上,并且站成一排录视频,言语间不无“训斥”“责备”之意。当着台下交过钱的学生的面录视频,会让孩子感觉在班里“不太合群”,甚至产生羞愧心理;而将视频发到家长群,无形中将压力传导给家长,让心疼学生的家长“乖乖交钱”。
带有变相强制、逼迫色彩的“捐款”,早已违背了最基本的自愿原则。按照老师说法,此次“捐款”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建议”每个学生捐6块钱。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教师最终采取“非常手段”,是不是有任务指标要求?
我国慈善法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该法第三十二条更是明确,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
老师及学校的做法,不仅违背法律规定,更是将激励善念的慈善行动,简单粗暴地变成执行任务,背离了人们对献爱心应量力而行、主动自觉的朴素理解。
鼓励学生献爱心,本来能塑造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起到潜移默化的公益教育作用。但以往学校强制性募捐的新闻不断,也引发大量社会争议。一方面,不少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公益募捐所需的善款,不免要从父母等监护人处取得。学校搞强制摊派,最终将加重监护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此前,有学校还会设置最低捐款限额,或搞捐赠排名,以发放荣誉证书等形式表彰捐款多的孩子或家庭。这样做,会助长学生之间攀比的不良风气,扭曲他们对公益行动的理解。
另一方面,相关争议还在于:如何保证募捐活动的透明度、专业性。学校和教师一旦机械组织募捐活动,以强制摊派等方式完成“指标”,那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自主权就很可能被滥用,成为逼迫学生及家长“就范”的强制性权力,不少学生和家长也不敢大声站出来说“不”。此次事件中,学校对募捐活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也有待提升,不少家长就对捐款用途、善款流向等问题产生了质疑。在公益行动中,所有献爱心的人都不想善心被空掷。对于这些关键问题,当地有关部门还需作出合理解释。
撰文/白毅鹏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