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八个月跨境“洗钱”转移赌资5000万!1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在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行动中,重庆巴南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打掉一个帮助境外网络赌博集团“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2020年8月,重庆巴南警方在调查一跨境网络赌博案时,发现一条犯罪团伙帮助境外网络赌博集团“洗钱”的重要线索,在重庆市公安局指导下,巴南警方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9岁,九龙坡人)、伍某(男,40岁,沙坪坝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重庆开设“水房”(指专门负责将赃款拆分并“洗白”的犯罪组织)帮助境外赌博集团“洗钱”,牟利100余万元。
“该团伙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为掩人耳目,该团伙注册科技公司,佯装做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等业务,但实际却是开设洗钱‘水房’。”专案组民警介绍,该团伙将“水房”一分为二,在九龙坡区设立窝点负责收取境内参赌人员赌资,在沙坪坝区设立窝点向境外赌博集团转账“洗钱”。
专案组循线深挖,摸清该犯罪团伙作案窝点、手法、规律后,2020年11月5日早上7点,专案组在四川、重庆同时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据刘某交代,他刑满释放后,幻想一夜暴富,便伙同狱友一起设立洗钱“水房”,让境内参赌人员先将赌资转入“水房”,再由其团伙成员对赌资逐级多笔拆分,打入多个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赌资“洗白”后转往境外赌博集团,8个月时间累计向境外转移赌资5000余万元。
侦办中警方还发现,该团伙以诱骗方式,从不知情民众处以500—2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身份证、银行卡用于开通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更不可随意出售个人信息,为不法分子提供犯罪便利,如果情节严重,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总台央视记者牟亮)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