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闹隔离点、拳打民警,舐犊情深也不能袭警抗法|新京报快评
▲本案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文|柳宇霆
有一种所谓的“母爱”,叫无法无天。
近日,据媒体报道,女儿留学归来在上海某酒店隔离,60岁女子文某想接女儿回家,因隔离期未满遭拒后,竟大闹隔离点,并挥拳致使前来劝解的民警嘴部受伤出血。经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文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一拳挥出竟然获刑六个月,或许有人会感到,这样的处罚也太重了些,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一般来说,这种伤情最多也就是治安处罚几天罢了,但此案的重点显然并不在伤情上,而在于该女子的行为不仅涉嫌袭警,也涉嫌违反相关防疫规定。
在全球疫情形势仍未根本缓解,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处于高位的情况下,该女子却无理大闹隔离点、打伤执法民警,不仅是置防疫规定于不顾,更是妨害公务、袭警抗法,影响极其恶劣。从报道看,该女子还有过被隔离的经历,明知防疫规定仍然“肆无忌惮”,更说明主观恶性之深。
或许有人会认为,该女子之所以打伤警察,也是因为“思念”自己的女儿,司法总该有点人情味,没有必要对一位母亲上纲上线、不依不饶。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读。
而且,该女子被判半年、缓刑一年,法院在量刑中,已算是“酌情”依下限轻处了。如果凭借母亲身份,拿着“舐犊情深”的幌子,就能既往不咎、免除刑责,那么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仅将荡然无存,也不利于当前的疫情防控。
事实上,无论是之前的妨害公务罪,还是最近独立出来的袭警罪,都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明确将暴力袭击执法公务人员行为作为惩处的对象,而不是将特定伤情后果作为入罪的标准。
立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从严”规范,主要是考虑到公务人员,特别是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特殊需要,保障执法活动顺利进行。如果对袭警行为“网开一面”,混同于普通伤害,危害的不仅是警察的人身安全,也会影响法律与执法的严肃性。
教育千回,不如追责一次。疫情发生以来,类似大闹隔离点、打伤执法人员的奇葩事,屡有曝光。而就在这两天,国内又接连出现本土确诊病例,防疫形势依旧严峻。从这个角度去看,该判决的意义不止于惩罚“一个失去理智的母亲”,对当下防疫工作中的类似违规行为,也有其警示意义。
□柳宇霆(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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