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考试选拔生源
5月13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有哪些程序?何种情况下民办学校将采用电脑派位招生?对此,武汉市教育局就家长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问题1:《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解答:根据中央深改组意见,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同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对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这两个文件涉及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的核心政策有两条: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二是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关系。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2020年,上述政策要求在全国各地普遍落地。
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坚持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但因疫情原因,未对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作出调整。2021年,按照上级要求,市教育局根据中发〔2019〕26号文件和教基厅〔2019〕1号文件,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问题2: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解答: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基本政策可以概括为“总体稳定,稳中有调”。
“总体稳定”,即保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强化政府兜底的责任担当,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学位。
“稳中有调”,即根据中发〔2019〕26号文件和教基厅〔2019〕1号文件,我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允许考试,不允许“掐尖”,对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切实维护义务教育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生态。
问题3: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有哪些程序?
解答:1.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有三个程序:一是按规定登记信息;二是7月3日前领取由区人民政府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三是7月5日-6日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有三个程序:
一是网上报名。今年全市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于7月7日-9日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zsrx.whjy.net)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届时将提前发布)。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选择民办小学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还须到学校确认资格。凡有意选择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二是招生录取。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全市统一于7月15日进行。录取结果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提示家长。
三是缴费确认。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问题4:武汉市户籍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坚持以区为主,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问题5:非武汉市户籍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问题6: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的子女怎样入学?
解答:根据我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有关政策规定,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大学生,其子女无论户口是否已迁入我市,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入学。
问题7:二孩入学能否申请与大孩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解答: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问题8: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解答: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行为。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是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生,不准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
三是不得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四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严禁民办学校将培训机构提供的成绩与入学招生挂钩。
五是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籍管理,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年级不得办理中途转入手续。
六是严禁违规乱收费。
记者刘嘉通讯员邹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