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0后辅警被患精神病同事杀害家属质疑:凶手为何能被招录
来源:正观新闻
2019年1月份,珠海市某派出所的辅警邱某被同事李某残忍杀害,后经鉴定,李某患有精神病。对于此案,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3日做出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赔偿55280元的判决。
近日,邱某的哥哥邱先生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对此判决不服。
共事五年被同事残忍杀害最小孩子从未见过父亲
正观新闻记者了解到,珠海市被杀害辅警邱某于1989年出生,2014年通过招聘成为珠海市某派出所的一名辅警,李某是与其一起报到的同事。
2019年1月13日,邱某在上班期间被持刀而来的李某残忍杀害。邱某的哥哥邱先生表示,弟弟身中十余刀,现场惨不忍睹,家属悲痛万分。
邱先生说,事发时,自己的弟媳还有孕在身,侄女只有三岁,现在两年多过去了,为了孩子的成长,家人一直没有告诉两个孩子爸爸遇害的消息,每当侄女找爸爸时,总是告诉她爸爸工作太忙,出差了。
对于李某向弟弟下手的原因,邱先生并不知情。他说除了两人性格不合外,并没有大的冲突,之前凶手曾表示弟弟之前对其下药毒害,可经过办案民警查询并无此事。
2020年4月13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一、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被告人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女生(受害人妻子)丧葬费人民币55280元。
而对此,邱先生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受害人妻子曾接受凶手家属10万元赔偿
正观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在法院二审期间,凶手李某的亲属曾赔偿受害人妻子李女士人民币10万元(包括一审判令李雪川赔偿其的人民币55280元),后李女士以此为由撤诉。
对此,邱先生表示,家属一直以来坚持不要赔偿,只有严惩。后来律师、法官告诉家属,接受赔偿并不会影响判决,为了两个孩子的生活考虑,家属才接受了赔偿,此事自己也是今年5月10日才知道的,“如果这影响到判决,我们宁愿不要一分钱,也要严惩凶手”。
邱先生表示,自己在一审后提出了抗诉申请,申请失败后一直向相关部门反映,如今他只有三个困惑和诉求:一、出于公平考虑家属一直要求异地办理或上一级机关办理,但始终没有;二、家属一直想看事发监控,未能如愿;三、对于凶手的精神鉴定结果,家属并不认可,派出所给警务人员都有体检,患有精神病怎么可能不知道。
同时,邱先生还表示,自己的弟弟去世后,单位没有任何赔偿,如果翻不了案,就找律师对于录用患有精神病的工作人员一事起诉单位。
律师解读:异地审理要求不合理单位没有民事赔偿义务
对于邱先生的困惑和诉求,正观新闻记者咨询了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
李强表示,如果凶手李某在招录前就已经患有精神疾病,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录李某属于违规行为。如果单位违规招录,或者明知被告人招录后患病,而又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那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分的问题。
若本案被告人在招录后患上精神病,而其所在单位和体检机构又没有发现,由此导致被告人行凶事件的发生,那么其所在单位和体检机构是存在责任的,但是这些责任并非民事责任,而是行政责任。
此外,李强还表示,用人单位并非本案被告人的监护人,被告人的行凶行为也并非履行职务行为,因此,即便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单位也没有民事赔偿义务的。
而对于邱先生的异地办理或上一级机关办理和查看监控要求,李强认为不合理。他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对于案件管辖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除非存在回避事由,或者案情重大到必须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地步,除此之外,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层级和地域管辖确定审理法院。事发监控属于案件证据材料,属于刑事卷宗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卷宗是保密的,除了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之外,其他人员是无权查看的。(正观记者韩玉)#辅警睡梦中被同事杀害##洞见计划#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