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是否有狐臭、养宠物吗、详述恋爱经历,媒体:招聘咋还问这个
中国新闻社微信公号5月10日消息,要求说明父母兴趣爱好、写明是否有狐臭、列举婚育计划、询问家中是否养有宠物……在就业市场上,一些奇奇怪怪的招聘要求屡见不鲜。而一些侵犯求职人员个人隐私、招聘条件涉嫌歧视等情形,更是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奇葩”招聘,你遇到过哪些?
据媒体报道,河北邯郸市的宋先生,在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时,被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以及持续时间。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填写恋爱经历的目的是考察应聘者的“情商”,这让宋先生无法接受。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该公司意识到要求应聘者填写恋爱经历的做法欠妥,已经删除这一要求。
宋先生的故事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是他的遭遇却在网络上唤起了很多人的共鸣,话题#应聘被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冲上微博热搜,网友们纷纷表达了自己对于这种“奇葩”招聘要求的质疑与不满:
除了“详细说明恋爱经历”,网友们还分享了更多自己在招聘过程中遇到的、让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要求……
网友@大头菜菜子er:坐标深圳,才毕业的时候遇到过神经病问题:一、为什么不谈恋爱?是不是有什么局限?二、为什么不留长发?来了公司后要求留长能不能接受?
网友@西禾:我去一家公司应聘行政岗位,问我上一份工作有没有月收入过万,这是他们招人的六大条件之一。
网友@饽饽猪妲己:有些招聘还要求填写父母的名字电话职业工作单位
我也不知道填这个干嘛,是我去工作又不是我父母去工作,你管我爸妈干嘛的呢
网友@神兜兜_混日子:还有让写星座的,我就很奇怪,全世界几十亿人口,难道就十二种性格吗
网友@小可爱在努力奋斗:有一次去面试,录用填表的时候,发现还要填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还要精确到几点几分几秒
遇“奇葩”招聘,你该怎么办?
“劳动者既有如实说明基本情况的义务,也有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自身需要加强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
而对于一些涉嫌歧视的招聘条件,班小辉认为:“相关部门应当对招聘中涉嫌歧视的信息告知内容作出更加清晰的规范。目前,人社部等部门出台的规定中已经明确强调,招聘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等。但在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执法力度。”
“法律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好武器。当应聘者在求职中遭遇‘奇葩’招聘、就业歧视时,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投诉,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班小辉表示,应聘者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奇葩”要求,人社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政策,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今年3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大就业权益保护”,要求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招聘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新闻社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