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赔偿650万元新台币换“轻判”,“富二代”夫妻因涉夜店杀警案各获刑8年

日期:05-10

原标题:台媒:赔偿650万元新台币换“轻判”,“富二代”夫妻因涉“夜店杀警案”各获刑8年

5月10日,台媒报道7年前“警员薛贞国被杀案”进展,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日上午宣判,将涉案的“富二代”曾某某、刘某某夫妻二人各判处8年有期徒刑,另外7名共犯各判10年6个月到7年不等刑期。可上诉。

据“中时新闻网”、“三立新闻网”报道,本次更一审包括曾某某、刘某某夫妻等9人。报道指出,改判原因之一为,法官考量审理期间,曾刘夫妻二人允诺将赔偿650万元新台币和解金给死者家属,目前已在分期付款中,因此,将曾某某原本二审的10年刑期改判为8年,刘某某一审、二审均为9年刑期,改判8年。

据悉,2014年9月13日凌晨,曾某某与刘某某在一家夜店消费时,曾某某因酒醉与安管人员发生冲突后,两人打电话给萧某某抱怨,萧为替两人出头,纠集70多人到夜店理论。刑警薛贞国获报前往查看并表明警察身份。因责备曾某某等人吵闹行为,引起萧某某等人不满,除出手殴打薛,涉案人员还高喊“杀死他、拖出去”,薛贞国遭痛殴致死。

“三立新闻网”报道称,全案共有74名被告人,其中48人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赔偿金额共计约3640万余元新台币,创下单一命案最高和解金额纪录。

3年前台湾“最高法院”已将萧某某等57人各处判刑2个月到13年不等刑期,其中萧某某判刑13年、“黑二代”万某某加重改判8年8个月、“星二代”易某某判刑9年。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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