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特斯拉维权车主张女士将民事起诉特斯拉索赔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来源:天目新闻
5月6日,天目新闻记者从河南特斯拉维权车主张女士处了解到,她将民事起诉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以及特斯拉公司全球副总裁陶琳。张女士表示,特斯拉公司以及特斯拉对外事务副总裁陶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发布的一些不实言论已经对她个人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于今日向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张女士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张女士的代理律师(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付建律师,付建表示,今天下午张女士及其丈夫在他与另一位代理律师陈贞律师的陪同下,向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了诉讼,并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法院受理了相关的诉讼材料。
图片来源:受访者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诉讼请求主要包括一是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并消除影响;二是判令三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在全国性媒体刊发向原告道歉的公告,同时在其官方微博发表致原告的书面道歉信(连续三十日微博置顶);三是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人民币;四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民事起诉状中提到,2021年2月21日,原告的特斯拉汽车追尾其他车辆,造成严重事故,车内原告的父母亲受伤住院。围绕特斯拉是否存在刹车失灵等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2021年4月19日,被告特斯拉公司全球副总裁陶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近期的负面都是她(指原告)贡献的”“只愿意高额赔偿”“一定坚持要高额的赔偿”“我觉得她很专业,背后应该是有(人)的。”
2021年4月28日,被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特斯拉”发文称:原告丈夫说“自己身边还有来自北京的‘团队’在协助,与他人‘合作’中受人帮助只能听话,该‘团队’称可以帮助其‘洗白’并满足其诉求……”
起诉状中显示,原告作为一名普通车主,因出现行车事故而与特斯拉公司发生产品质量争议,三被告本应以实事求是、尊重客户的态度积极协商处理。但三被告公开发表无中生有、违背事实的不实言论,意在塑造原告无理取闹、职业车闹的负面形象。上述不实信息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误导社会舆论,三被告的行为不仅严重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且对二原告及其家属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二原告每日遭到大量网络攻击和辱骂,本人及家属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名誉损失惨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