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错换人生28年”姚策养母起诉索要房产,律师:房子恐难拿回
不妨都多一些换位思考
时隔一年,“错换人生28年”事件仍未落幕。
1992年,许敏、杜新枝两名孕妇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分别诞下一名男婴,没想到,两名男婴被抱错。28年后,即2020年,被抱错的主人公之一姚策被查出肝癌,正当许敏打算“割肝救子”时,才发现二人并没有血缘关系。由此引出“错换人生28年”案件。
据了解,姚策原为杜新枝的亲生儿子,而杜新枝一手养大的孩子郭威,即被抱错的另一主人公,才是许敏的亲生儿子。2020年4月,许敏一家与杜新枝一家在九江见面,姚策、郭威与亲生父母相认。
原本以为随着认亲成功,可以集结两家力量共同为姚策治病。没有想到,在经历众筹治病、向涉事医院维权等一系列事件后,2021年3月23日,姚策因肝癌晚期救治无效去世。随着姚策去世,姚策养母许敏与姚策妻子围绕其名下位于江西九江的房产,产生了法律纠纷。
许敏表示,已经起诉姚策妻子索要九江房产。许敏认为,姚策名下房产是她在认为姚策是亲生儿子的情况下,由她和丈夫出资购买,因此她有权索回。许敏能否要回房产,成了众多网友关注的事情。
姚策养母起诉姚策妻子索要房产
2020年2月,28岁的江西青年姚策被查出肝癌,彼时其母亲许敏打算“割肝救子”,然而在血型配对过程中,却发现二人并没有血缘关系。经过多番求证,许敏才发现姚策的生母为河南郑州的杜新枝。而杜新枝的儿子郭威,才是许敏的亲生儿子。
至此,这起28年前医院抱错婴儿的事件浮出水面。随后,姚策、杜新枝等人将涉事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告上法庭。2021年2月8日,“错换人生28年”案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获赔约100万元。
原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能告一段落,没有想到,姚策养母许敏一方的律师李圣在直播间中提到可以将“错换人生28年”,改为“偷换人生28年”,质疑28年前杜新枝故意偷换孩子。从“错换”到“偷换”,此事再次引发热议。
今年3月15日,许敏委托其表弟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希宽、杜新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希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4月21日开封鼓楼警方通报表示,经调查,杜新枝夫妇与相关医护无亲属关系,且调查发现医院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及管理混乱的问题,决定不予立案。
然而,许敏对上述调查结果仍持怀疑态度,并于同日发文称,关键环节依然没有答案,“为何杜新枝在入院时即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却要等待七天才进行手术”“一个在手术室,一个在产房,不是同一天出生的孩子到底什么原因抱错?”
来源:微博截图
同时许敏称:“如今我们夫妻二人身负巨额外债居无定所,倾尽家族心血养了28年的儿子已经去世,我们的亲生儿子流落河南至今未归。对我们整个家族的毁灭性打击是谁造成的?”许敏表示,将继续委托律师维权,真相不明,决不放弃。
姚策生母杜新枝则表示,针对该事件,警方已到驻马店及其丈夫的老家进行了数次调查取证,他们始终积极配合,也相信目前的声明是官方经过细致认真调查后得出的结论。同时她称,许敏可以将疑问提交给法院,交给法律来解决。
一方面,许敏仍在寻找真相,另一方面,随着姚策离世,许敏准备要回曾经给姚策购买的房产。姚策生前曾表示要将房子还给许敏,并留下遗嘱,但许敏并不知遗嘱中如何处置遗产。
许敏认为,姚策名下位于江西的房产是她在认为姚策是亲生儿子的情况下,由她和丈夫出资购买,因此她有权索回,并且她已起诉姚策妻子索要九江房产。
4月21日,姚策妻子称,已经收到法院传票,正准备应诉。她认为,关于房子的问题,最大的障碍在于双方不冷静、不信任,“应由双方家长好好谈,而不是将作为孩子的自己夹在中间来讨论这件事,因为这套房子自己父母也付出了很多,其中有装修、家具等费用,不是一下子算得清的。”
在许敏提起诉讼索要房子之前,有消息显示,姚策生母杜新枝一家住进了许敏在江西为姚策购买的房子中,而许敏亲生儿子郭威则从驻马店的家中离开。郭威表示,搬家是为了孩子上学考虑。
难度较大
许敏能否要回房子?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表示,虽然认同许敏的做法,从情理上,姚策妻子应该返还房子。但从法律上分析,许敏恐怕很难拿回房子,“因为给姚策出资买房本身是一种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并不是赠与房产,而是房款的赠与,且赠与行为本身撤销是极为苛刻的,即使以重大误解为由,也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撤销,否则就丧失了撤销的权利。”
在他看来,许敏起诉要回房子很难实现,甚至改为直接要回已付的房款,都存在三个月期限限制的问题。“误以为是自己亲生儿子这个事实,许敏早在2020年2月就知道了,以这个时间作为起算点的话,早超过3个月了,甚至1年的时间恐怕都超了。”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许敏要回房子的难度极大,“若是房产已经登记在姚策妻子名下,那么赠与的房产产权已经转移,撤销权的行使也受到限制,执行也存在困难。”
春树律师葛树春对本刊表示,从继承的角度,姚策、许敏二人是收养关系,那么姚策有继承权,许敏向姚策妻子要回他们的唯一房产,法院不一定会支持许敏的要求。在他看来,此事最好的结果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私下和解。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姚策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倘若真的对簿公堂,“打官司是肯定要打的,只为了争一口气。”
王玉臣指出,此事可能还有两个突破口,一是基于公平的角度,许敏可以起诉姚策妻子,要求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不是仅仅把诉求对象锁定在房子上。“从报道中看出,许敏在起诉的时候,并不仅仅是起诉了姚策的妻子,还有其生父生母,也许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戴金花也建议,许敏不应该直接索要房子,而是要求给予货币补偿,“姚策养母直接要回房子,法院不太可能判支持,即使支持或支持一部分,恐怕也只是货币补偿。”
此外王玉臣认为,虽然有提起撤销的期限限制,但许敏可以将起诉撤销的理由,从知道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扩大到,“姚策在去世的时候并没有将之前声称还的房子还回去”。
“即便是这个理由,诉求恐怕也要变更为返还房款,而不是房子。”王玉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