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

日期:04-07
法官

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对家庭暴力行为坚持零容忍,为受害者撑起法治“保护伞”,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群众办实事)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

案件回顾:王某与董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在2010年步入婚姻的殿堂,2012年、2019年两人的爱情结晶分别诞生。

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里,两人难免磕磕碰碰。2020年7月,两人再次发生纠纷时矛盾升级,男方动手将女方打伤,事后男方写下不再殴打女方的保证书,表示要遵守诺言;而女方性格较为软弱、怕事,观念传统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未报过警,也不知道妇联等单位可以寻求帮助。在共同生活中,双方矛盾持续升级,王某才提起离婚诉讼。

法官向董某讲解家暴的严重性,董某不断的向王某超道歉,苦苦哀求、再三保证,希望王某超看在两个孩子年幼的份上给自己一次机会,也诚心表示自己不想失去这个完整而幸福的家。王某超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同意再给董某一次机会,但又害怕董某再次动手,法官适时向王某超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武器,它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引导王某超提起人身保护令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作出了2021年本院的第一个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书。

随即,承办法官联合公安、妇联等同志来到当事人家中,为他们送达法律文书,还告诫董某超违反人身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并劝导其要好好珍惜这次妻子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向王某超宣讲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董某诚挚地表示:“谢谢法官,我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再也不动手了”。

法官释法: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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