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岁男童登封武校习武死亡教练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起诉
4月2日,河南登封“7岁男童武校习武死亡”一事有了新进展。据男童程某博家属提供的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内容,日前,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涉事教练桑某明提起公诉。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0月8日下午,被告人桑某明在登封市少室路北段嵩山村天辰俱乐部内,违规组织招收的被害人程某博(2012年2月出生)等5名未成年人进行武术训练时,明知程某博对训练有抵触情绪,仍使用戒尺进行惩戒,后要求程某博继续训练。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020年10月8日”为“2019年10月8日”之误,检察院已在“登检五部刑变诉[2021]Z1号”变更起诉决定书中更正)
“训练过程中,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指挥程某博完成具有危险性的‘平蹬’动作时,致程某博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称,经鉴定,程某博系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引起硬膜下血肿死亡。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桑某明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法律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
从2019年10月程某博死亡,到2021年3月桑某明被起诉,历经了近一年半的时间。
↑桑某明此前在网上招生时的宣传视频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7岁男童程某博在登封一武校受伤后脑死亡。家属怀疑,孩子死亡是遭教练桑某明击打头部所致。当地警方曾称,在调查中,并无实际证据能够证明桑某明有这一犯罪事实,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桑某明曾承认确实“管教”过孩子,但他只打了程某博的手和屁股。桑某明还说,程某博是“做平蹬运动时,摔倒在20厘米厚的海绵垫上,后脑勺着地”。
2019年10月10日,登封市公安局曾对桑某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故意伤害行政拘留14日、罚款500元,称桑某明“带学生练武时,因程某博不想练武,被桑某明叫到隔壁更衣室,用戒尺打程某博手部”。
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程某博家属表示不服。他们怀疑,孩子遭桑某明击打头部后受伤死亡,“光行拘怎么可以?”
↑去年5月28日,登封市公安局重新向程某博家属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2020年5月28日,登封市公安局向程某博家属出具了第二次《鉴定意见通知书》,认为程某博根本死亡原因符合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损后,由于颅内血肿压迫、弥散性脑水肿、颅压升高等因素,引发脑疝并继发外伤性脑干梗塞(脑干生命中枢压迫和破坏)、化脓性脑膜炎等,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该《鉴定意见书》中还称,致伤物推断为质地较硬的钝性物体,而非桑某明所称的“海绵垫”。
↑新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2020年6月,登封市公安局将程某博死亡一事作为刑事案件受案并立案侦查,并对涉事教练桑某明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6月11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登封市公安局此前对桑某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律师:庭审将申请专家出庭,对致伤机制进行论证
程某博父亲程家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桑某明提起公诉,他不予认同,“从程某博的伤情来看,他涉嫌被桑某明殴打致死,警方应当进一步侦查。期待法律的公正。”
程某博家属代理人、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表示,从此前的鉴定意见来看,程某博的死亡原因是头部遭受钝性外力,桑某明有涉嫌殴打程某博的嫌疑,“但桑某明自己否认了,只说打了程某博的手。打了手,不会造成颅脑损伤。”
李长青还说,家属及律师还发现了新的线索,桑某明并非第一次殴打习武孩童,“他在之前也殴打过其他的孩子,其中有一次造成一个孩子锁骨远端骨折,我们看到了相关的材料。从他的行为模式来看,程某博案件并非偶发。”
李长青说,在之后的庭审中,将申请专家出庭,对程某博的致伤机制进行论证。
红星新闻记者王剑强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