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过期药品竟然摆在货架上卖!四川自贡一药房被罚款10万元
3月31日下午,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召开“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行动开展以来的总体情况以及典型案例。
据介绍,今年1月中旬,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自贡某食品批发公司冻库内存放有无任何标签标示的冷冻“花椒排骨”169斤。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批冷冻“花椒排骨”于2021年1月初购进,共计200斤,无法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属于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被查处时已售出31斤。
食品销售企业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最终,执法部门对销售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61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剩余“花椒排骨”169斤。
↑查处现场
此外,一起销售过期药品的案件也备受关注。据介绍,1月初,执法人员在对自贡某药房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房药品待售区域玻璃货架上陈列有超过有效期的过氧化氢溶液、麻仁丸、牛黄解毒片等多种药品,药房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和销售记录。
经调查核实,药房负责人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以及未建立相关记录、未保留相关凭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全部过期药品,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据悉,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自2020年12月15日起开展了“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4675户次,检查各类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188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79件,案值56.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6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袁伟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