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9个月碰瓷32起 “赚”了10万元

日期:03-31
电动车

原标题:两男子9个月碰瓷32起“赚”了10万元

两名褚姓男子,频频出现在各大保险公司赔付系统中,9个月时间里,他们两人在32起交通事故中,获赔了10万元。但巧的是,几乎每次事故,他们受伤的都是右腿脚踝,穿着同样的黑裤子,连裤子摔破的位置都一样。

 3月30日,洪山区公安分局洪山派出所透露,这两名褚姓男子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货车司机发生事故后一个月报警:我被碰瓷了

 2020年11月11日,驾驶白色厢式货车的司机刘师傅行至洪山区桂湖路的保利浅水湾小区时,正在减速靠边停车,一辆电动车突然冲出来,撞上自己的车厢右侧后倒地。

刘师傅赶紧下车查看,骑电动车的男子躺在地上不住呻吟,似乎受伤了。刘师傅连忙扶他坐起来,这时另一名过路男子走过来,一边照顾受伤男子,一边提醒刘师傅送伤者去医院检查。刘师傅连忙答应,报了警并通知了保险公司。

经过B超和CT检查,伤者没有明显伤情,但他一直叫嚷自己的右手臂失去了知觉,医生建议做核磁共振复查。受伤男子嫌排队长,不愿意等,要求保险公司现金理赔。

第二天,保险理赔员约刘师傅和伤者褚某闪到汉口的保险公司面谈理赔事宜。褚某闪提出6000元赔偿,保险公司核算的理赔金额为3000元。

一个月后,刘师傅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褚某闪是交通事故理赔的“常客”,有碰瓷嫌疑。刘师傅和保险公司一道去了洪山派出所报案。

女司机被碰瓷一句话要回5500元

 2020年10月,郑女士在武昌一居民小区门口靠边停车时,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从斜后方冲了过来,撞上自己的右侧车门,电动自行车后座上的男乘客飞了出去,摔在路边,膝盖受伤流血。

“飞”出去的男子叫褚某璐,正是货车司机刘师傅那起事故中,过路的“好心人”,骑电动车的男子就是褚某闪。

经过定责,郑女士承担主要责任。褚某璐和褚某闪索赔5500元医疗费,保险公司要求郑女士先行垫付,但一个星期后,保险公司告诉郑女士,这两人在该公司半年内有多起理赔记录,涉嫌诈骗不予理赔。

郑女士在微信上给褚某闪留言,要求退回5500元的垫付款,否则就报警。当天,褚某闪将5500元钱退还给了郑女士,郑女士收到钱后,留下一句话:回头是岸。

除了郑女士,还有一家保险公司要回了被骗的钱。2020年12月,一家保险公司在3次赔付给褚某闪和褚某璐9000元后发现不对劲,找到两人要求退还理赔金额,两人当即全额退还。

这两人3至6天出险一次

洪山派出所民警闫俊龙和胡超接到报警后,反复研究事故过程,发现褚某闪和褚某璐涉嫌碰瓷诈骗。在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利用交管大数据、保险大数据对涉事当事人进行分析,发现两人自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在全市各保险公司共出险32次,平均3至6天出险一次。

通过调取保险理赔记录,民警发现每次事故,褚某闪的电动车都是右侧受损,受伤的部位也几乎都是右腿脚踝,连裤子破损的照片也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两个洞。涉及全市江岸、江汉、硚口、武昌、汉阳、青山、洪山、东西湖、黄陂、东湖高新等多个辖区,涉案金额共计十余万元。

因分赃不均,碰瓷二人组打了一架

 2021年3月26日晚,洪山分局刑侦大队与洪山派出所联合收网行动,当天21时30分和22时20分,在金银潭大道和硚口公园附近,分别抓获褚某闪和褚某璐。

经审查,二人如实交代了碰瓷诈骗的犯罪事实。褚某闪还交代了一个插曲,去年11月份,在拿到刘师傅的保险公司赔付的3000元后,他觉得褚某璐出力不多,只给了500元酬劳。两人因分赃不均在地铁上吵了起来,还打了一架,最后他补了对方1000元,但两人开始有了矛盾,今年的5起“碰瓷”,褚某闪都是独自完成。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魏娜通讯员罗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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