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起诉书:男子涉嫖娼后无钱支付杀人潜逃,14年后落网
安徽芜湖男子姜某华被控在重庆市涪陵区嫖娼后,因无钱支付嫖资被阻拦,持刀杀死受害女子。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的起诉书显示,2006年9月2日21时许,时年26岁的姜某华携带水果刀到重庆市涪陵区腰街子5号**发廊嫖娼,在与被害人况某某发生关系后,因没有钱支付嫖娼费用意图离开,遭到况某某阻止。姜某华遂持刀用力划况某某右颈部等部位后逃离现场,况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9月29日,姜某华被涪陵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况某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姜某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认为,姜某华持刀划况某某颈部等部位,致其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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