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成年女孩被做成真人娃娃遭性侵?网上截图编故事被判刑
来源:南方+客户端
未成年女孩被囚禁在人偶中,遭受性侵和虐待,这样的案情是真的吗?
去年,《追查300天,我终于抓住了制造“真人充气娃娃”恶魔的尾巴》《高能预警:这些图片上的每一个“娃娃”,里面都是一个活着的女孩!》等文章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知乎等各大平台疯转,引起一片恐慌。
文章还称,“真人充气娃娃”的老窝就在云浮。近日,云浮检察机关揭开了这场“真人充气娃娃”事件的面纱。
截取网上图片编故事
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21日,郭某某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四篇关于“真人充气娃娃”的文章。
其中2020年5月14日,郭某某截取他人在微博和推特上发布的照片后,未查实照片真实情况及用途,即撰写文章《追查300天,我终于抓住了制造“真人充气娃娃”恶魔的尾巴》发布在其公众号上。
文章称,有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女孩子经“物化”,被囚禁在人偶里当成“真人充气娃娃”出售和性侵,而“作俑者”可能是隐藏在广东云浮经营淘宝店的一名店主。
该文章被转发到知乎、微博、豆瓣等网络平台,被分享数达1.4万多次,阅读数达39万多次,该淘宝店主个人信息因此被“人肉搜索”,其公司、员工及经营活动也遭影响。
这篇文章更是引发了广大网友对性侵、虐待等行为的关注和恐慌,以及对云浮本地社会治安的担忧,广东省、云浮市相关部门紧急行动,采取调查措施。
经查实,《追查300天,我终于抓住了制造“真人充气娃娃”恶魔的尾巴》一类网文所指的利用“真人充气娃娃”囚禁、性侵等内容并不属实,该网文的发布者、被告人郭某某实为造谣。
因造谣被判刑8个月
检察官表示,郭某某出于提高其公司公众号关注度的目的,对他人发出的图片进行截图,在未经证实该图片的真实性、用途的情况下,对相关内容、图片进行毫无根据的推测,已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8月3日,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对该案侦查终结,移送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郭某某自愿认罪认罚,2020年10月23日,云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云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某某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现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严格遵守网上发布网络信息的规定,不捕风捉影,不造谣、不传谣、不诋毁攻击他人,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回应网络热点,铲除谣言滋生土壤,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记者]尚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