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欠债4000万”?法院判了!语音曝光:“我们已无路可走”!

日期:03-18

原标题:李亚鹏“欠债4000万”?法院判了!语音曝光:“我们已无路可走”!一度成“失信被执行人”,何以至此?

导读:“需要我跪下,需要我趴下,需要我怎样我都可以。”面对债主,明星的姿态也低到尘埃里。

3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知名艺人李亚鹏被控“欠债4000万元”一案作出重审判决,李亚鹏和其兄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

李亚鹏一次次败诉、一次次上诉,甚至一度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

然而,他还是没“认输”。

图/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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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许久没有消息的明星李亚鹏,又一次上了热搜。

李亚鹏“欠债4000万”?法院判了!语音曝光:“我们已无路可走”!

据媒体报道,知名艺人李亚鹏被诉“欠债4000万”一案被发回重审后,3月16日由北京朝阳法院再一次一审落槌。

结果:李亚鹏及哥哥李亚炜被判决向原告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务及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的纠纷已经持续多年。

律师表示,李亚鹏欠款所产生的利息已经上千万,还不包括诉讼造成的利息损失。

这期间,李亚鹏一次次败诉、一次次上诉,甚至一度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

而眼下,面对又一次的败诉,李亚鹏还是没“认输”。

换句话说,4000万欠款官司还将继续?

李亚鹏方回应:“将视情况上诉”

另外,据新浪娱乐报道,李亚鹏代理律师回应称:

“本案属于普通的商事纠纷,目前尚在司法程序中,此一审判决并非生效判决。我方将依据事实和法律提起上诉。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方利用李亚鹏先生的公众人物身份,多次断章取义制造新闻,通过社会舆论对当事人及案件审理施加压力,甚至故意违反庭审纪律,将记者虚构身份带入庭审现场,并因此受到法庭训诫。

针对对方上述行为,我方保留相关权利,并坚信本案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据悉,2012年7月,泰和友联出资6000万元投资李亚鹏成立的丽江雪山公司,雪山公司确保泰和友联实际获得的权益不低于1亿元,并可在3年开发期满后,收回固定收益4000万元。

到了开发期满之后,泰和友联一直都没有收到雪山公司款项。

李亚鹏录音曝光:

“已无路可走,要我跪下都可以”

图/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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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巨额要债,红星视频曝出一份录音,李亚鹏在录音中坦白:“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整个项目基本都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而且这个问题并不是靠时间就能解决的。他甚至直言:

“需要我跪下,需要我趴下,需要我怎样我都可以”。

图/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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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4000万折腾了六年,那么李亚鹏真的没钱了吗?

2018年5月,李亚鹏上了《鲁豫有约》节目。

彼时,他称自己现在经营的公司从2010年创建到2015甚至2016年都一直没能赚到钱,只能靠此前做演员的积蓄和借钱来维持经营。

他甚至自我调侃称这正是其和王菲离婚的原因之一。

正因为此,互联网上,很多人都发声称李亚鹏根本不适合与钱打交道。

不过,这样的舆论声却从没有让李亚鹏对自己商人身份有所动摇。

李亚鹏为何迟迟不愿意还这4000万呢?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3月16日作出的重审判决书显示, 2015年4月16日,李亚鹏在群聊中发布语音一段,内容为:

“现在我们真的不是说时间的问题,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

但是在最后我们还是会尽我的力量……

分两步来解决,先让阳光进,到明天中午我们再去起草,你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保障我给你们一个什么样的保障,需要怎样我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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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知道翻了多少倍

李亚鹏“欠债4000万”?法院判了!语音曝光:“我们已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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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亚鹏一度成“失信被执行人”

李亚鹏“欠债4000万”?法院判了!语音曝光:“我们已无路可走”!

说到李亚鹏,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将爱情进行到底》里的杨铮,《笑傲江湖》中的令狐冲,《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

正因为有不少拿得出手的代表作,1971年出身的李亚鹏也成为了中国内地第一代偶像派明星。

但他似乎不满足仅仅做个演员,而是把眼光投向了自己或许并不擅长的领域——房地产。

2012年7月,泰和友联出资6000万元投资李亚鹏成立的丽江雪山公司,雪山公司确保泰和友联实际获得的权益不低于1亿元,并可在3年开发期满后,收回固定收益4000万元。到了开发期满之后,泰和友联一直都没有收到雪山公司款项。

2015年4月,李亚鹏和哥哥李亚炜、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书公司”)向泰和友联公司出具《承诺函》。

《承诺函》显示,雪山公司及原股东(李亚鹏、李亚炜、李一兵)就股东李亚鹏及李一兵股权转让给阳光集团和与泰和友联公司的到期债权保证事宜作出承诺:

最晚于2015年12月25日前支付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李亚鹏及中书公司以其在雪山公司的全部股权为该债权提供股权担保。

此后,李亚鹏一方一直未支付相关款项。

泰和友联公司在催款无果后,将李亚鹏、李亚炜和中书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欠款4000万元和利息等费用。

此后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该案,由李亚鹏、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

因不服该判决,李亚鹏、李亚炜于2018年3月提起上诉。

2018年3月23日,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该案,驳回李亚鹏方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李亚鹏“欠债4000万”?法院判了!语音曝光:“我们已无路可走”!

2018年4月9日,李亚鹏因为一直未履行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案件二审结束后,李亚鹏、李亚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北京高院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8)京民申4445号民事裁定,指令北京三中院再审本案。

2019年9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裁定撤销原判决,本案发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重审,因进入重审阶段,李亚鹏亦被移除出“失信被执行人”。

2020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未当庭宣判,开庭当天泰和友联公司代理律师聂敏告诉记者,李亚鹏在一审应诉前,就已注销内地身份证,成为香港居民,而李亚鹏在一审、二审时,皆是以已注销的内地身份证应诉并委托律师,认为他的行为有悖诚实守信原则。庭审焦点主要有4000万元的性质,以及签署4000万元承诺书是否存在胁迫行为。

3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重审判决,李亚鹏和其兄李亚炜向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驳回泰和友联公司其他诉求。

法院审理此案时,李亚鹏和中书公司辩称,泰和友联公司以雪山公司被拍卖相要挟,胁迫李亚鹏、李亚炜、李一兵签署《承诺函》,在此情况下,李亚鹏不能不签署《承诺函》,对4000万元投资收益担保责任,以换取泰和友联公司放弃优先购买的承诺,签署《承诺书》不是李亚鹏和中书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但法院认为,李亚鹏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在签署时存在被胁迫的情形,法院对此不予认定。

房地产生意“梦碎丽江”

在李亚鹏众多的生意中,最有名气的要属地产生意。

2008年11月,李亚鹏出资450万元(占股90%),与其兄李亚炜等人在云南登记成立了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丽江当地的房产业务开发。

到了2012年1月,雪山公司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完成“丽江雪山小镇”项目。

按照当时的协议,泰和友联以6000万元的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该项目,并同步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且雪山公司向泰和友联公司承诺若项目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雪山公司原股东独立承担。雪山公司确保泰和友联公司全部权益不低于1亿元,且3年开发周期届满后,泰和友联公司可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随后,泰和友联公司在2012年1月至7月间分4次汇完了约定的6000万元。

彼时,丽江本地楼盘信息显示,雪山小镇占地面积约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项目产品分为3个板块,其中包括了雪山书院酒店、雪山大宅(别墅)、亚洲青年艺术现场(院落商业及住宅、公寓)。开工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

而在丽江雪山小镇发布会上,李亚鹏更是高调表示项目总投资将达到35亿元。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半路出家”的李亚鹏并不精通管理。

据《华西都市报》此前报道称,项目施工负责人说,他从事别墅园林已有20年,这是他接过的“最舍得”和“最奢华”的项目,22栋别墅园林景观造价高达一千多万。李亚鹏做事完全是一副“但求最好还求最贵”的样子。

报道称,上述人还说道,李亚鹏对景观树的要求简直是“很高很高”。

“全是大树,都从四川郫县拉过来。一车运费要一万三。这么大的树,一车又拉不了多少棵。还特意要栽种八棱海棠,这树只有北京才有。从北京运到丽江,一棵运费要5000多元。还有茶花,你看那茶花好大。谁栽那么大的嘛,一般都是一人高就可以了。没法,李亚鹏有钱,他愿意出高价。所以他打造出来,房价就卖得起来。”

这些导致整个雪山小镇的项目建设远不及预期。

2015年4月17日,李亚鹏方又向泰和友联出具了一份《承诺函》,雪山公司原股东承诺于2015年7月支付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如有困难可陆续支付但要在当年12月25日前付清,李亚鹏及其创办的另一家公司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书控股”)提供股权担保。

紧接着2015年6月,李亚鹏和万通六君子之一的易小迪旗下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2608.HK)签署了协议。

按照协议内容,阳光100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苏源置业有限公司”与李亚鹏、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了一份股权收购协议,阳光100将以1.938亿元的价格收购丽江雪山51%的股权。

局面愈加混乱的结果,是李亚鹏并没有履行当初定下的协议。

李亚鹏对外投资多家公司

据证券时报报道,记者查询李亚鹏相关信息时发现,李亚鹏对外投资有4家公司,但经营状况都不是很好,其中最大一笔投资即为本案涉及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李亚鹏为该公司董事长,通过出资7000多万人民币,李亚鹏获得27.84%的股权。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注册地址在云南丽江市香格里大道,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对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文化产业投资。目前雪山公司重点项目是在丽江束河古镇投资开发雪山书院项目。

但公司经营状况并不佳,2015年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公示的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显示,该公司总资产达54072万元,其中负债达4217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亏损5421万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均为公示年报信息,直到2019年公司再次公布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时显示,2019年资产总额达60421万元,负债仍是大头,达54726万元。公司在2019年实现营收1644万元,但净利润却亏损632万元。

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是李亚鹏投资的企业,其投资9.5万元,持股占比95%,李诗怡投资5万,持股占比5%,李诗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东阳世纪春天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中,李亚鹏担任监事,其哥哥李亚炜为法定代表人,两人分别出资25万元,持股占比均为50%。

此外,李亚鹏还投资了北京喜纳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5万元,持股占比45%,公司大股东为陈松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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