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美乱象,朝阳法院建议对严重违法的单位或个人终身禁医

日期:03-15
虚假宣传

原标题:针对医美乱象,朝阳法院建议对严重违法的单位或个人终身禁医

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行业的发展,在为大众改善自身形象提供更多可能性的同时,行业乱象亦受到社会关注。3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了该院五年来审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特点。调研数据显示,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操作不当、非法行医、未尽告知义务等问题集中,被判担责比例高。朝阳法院同时向国家卫健委发出司法建议。

针对医美乱象,朝阳法院建议对严重违法的单位或个人终身禁医

朝阳法院副院长郭莉蓉介绍,2016年至2020年,朝阳法院共审结医疗美容纠纷案件195件,其中82件给就医者造成明显器质性损害,构成一级伤残或死亡的为5件,占比约6.1%。就医者主要为中青年女性,年龄集中在18岁至40岁之间;涉诉医疗美容机构中97.4%为民营机构。

郭莉蓉介绍,虚假宣传、非法行医是涉诉机构的两大突出问题。据统计,77家涉诉医疗美容机构中,因违规发布广告、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的有46家,占涉诉医疗美容机构的59.7%。宣称在业内具有领先水平、虚构知名医师亲自手术、虚构知名人士医美体验、规避风险告知、夸大医疗美容效果等是较为常见的虚假宣传形式。

此外,非法行医现象屡禁不止。涉诉医疗美容机构中,因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被行政处罚的24家,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行政处罚的37家,一年内因上述违法行为被处罚超过两次的有8家。

60%以上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涉及医疗美容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资质审查问题。在启动医师资质审查的案件中,30%的美容就医者反映病例记载的主诊医师与实际实施医美项目的主诊医师并非同一人;另有近1/3的案件,参与护理或器械操作的人员在实施医美行为时无相应行医资质。

也有部分美容就医者出于个人隐私等因素考虑,使用化名进行就医,造成维权难题。朝阳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就医者谢某某化名“王某”至某医疗美容医院进行面部皮肤美容治疗,因术后面部变形诉至法院,索赔39万余元。被告医院辩称,就医者提供的病历中,患者姓名并非谢某某,不能证明实际就诊关系。最后该案经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通报会上,针对医美行业乱象,朝阳法院向国家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建议修订完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推动修订《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责罚条款,提高罚款上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坚决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

法院同时建议国家卫健委,完善医疗美容市场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医疗美容新技术论证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建立实名就医制度,完善就诊信息管理;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医疗美容投诉调处平台。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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