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给133家企业领导邮寄合成的淫秽照片 明知是假仍有人马上汇款

日期:03-03

原标题:湖南一男子给133家企业领导邮寄合成的淫秽照片,明知是假仍有人马上汇款

近日,一则高中文化男子写200封敲诈信寄给各地上市公司领导、获利100多万元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这名符姓男子寄出的敲诈信其实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却仍有多位上市公司老总决定按要求打钱。

这样“空手套白狼”的敲诈手法并非个例。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就审理过一起类似案例,犯罪分子通过给各地企业领导邮寄合成的淫秽照片,获利70余万元。汇款的企业领导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时均表示,不记得自己做过照片中的事,转账是为了息事宁人。

孙某某是湖南娄底人,他事先在网上搜集全国各地企业领导干部的基本信息、照片和通讯地址,通过电脑软件合成淫秽照片并附加指定汇款金额及账户的索取钱款信纸,以不汇款就传播该淫秽照片、毁坏被害人名誉地位为由勒索财物,并分次至异地多家邮局向全国各地多名企事业领导干部投递上述敲诈勒索信件。

信件内有一张信纸和一张照片,照片是一张PS过的男女淫秽照片,照片上有“三天后没有看到你的诚意,你的地位和名誉将毁于一旦”的字样,信纸内容主要是以传播该淫秽照片为威胁要求汇款并指定了汇款账户。据统计,他共寄出133封敲诈信,勒索钱款3487万余元。

其中一名被害人叶某某收到敲诈勒索信件后,分8次将人民币33万元汇入孙某某指定账户。另一名被害人周某某收到信后,印象中没有发生信件中的事情,但是由于担心信件会给家庭和事业带来负面影响,仍然按照信件中提供的银行卡号汇入了38万元,后来对方还用手写信的方式回复一封信件,信件内容是“诚意已收到,请来电或短信联系”。

在接到报案后,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民警从湖北省武汉市余家头邮局、钢花新村邮局以及杨春湖邮局等5个邮局扣押孙某某寄出的敲诈勒索信件,并在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将孙某某抓获。

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本案部分行为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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