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够不够?值不值?|睡前聊一会儿
睡前聊一会儿,梦中有世界。听众朋友,你好。近日,一则“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的新闻冲上热搜,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个话题。
据报道,北京房山区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何为“家务补偿”?根据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一离婚案中,女方婚后在照顾孩子、料理家务方面付出巨大,而男方参与较少,因此女方的补偿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
(图片来源:映象网)
其实,“家务补偿”并非民法典首创,被民法典取代的婚姻法,也有类似规定。只不过婚姻法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只有当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才能请求“家务补偿”。但如果在离婚时,双方是平均分割财产,就意味着在外工作、赚钱的一方,已经通过“平均分割”的方式补偿了在家照顾孩子、料理家务的一方,因此就不再通过“家务补偿”的方式进行二次补偿。如今,民法典删除这个条件,意味着无论财产如何分割,更多照顾家庭的一方都能获得相应补偿,从深层次看,彰显了法律对于家庭责任的重视,体现了制度对家庭的呵护。
也难怪网友们会由这个案件,迅速想到“全职妈妈”群体。她们中的很多人,不仅在照顾孩子、料理家务方面花费了巨大心血,而且承担了高昂的机会成本,甚至一定程度上牺牲了个人发展和选择的机会。倘若全职妈妈遭遇离婚,“家务补偿”的制度设计未必能完全扶正婚姻中的天平,却能通过法律手段给予她们一定安慰和弥补。民法典对原有制度的调校,也彰显了法律对婚姻关系中相对弱势一方的保障与关怀。
(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此时,就有另一些质疑,“难道全职妈妈几年辛苦就只值5万?”“平均下来,全职妈妈每个月赚的还不如保姆多。”对全职妈妈的关心可以理解,但如果将家庭关系与市场关系相混淆,不仅是对养育行为性质的曲解,而且怎么算都会是一本糊涂账。在家庭中,谁贡献得多,谁付出得少,通常很难说清楚,想要精确“货币化”更是难以完成的任务。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由严谨法条构成的“解”,未必能为每一道婚姻和感情的方程式都找到完美答案。因此个案中的家务补偿金额,往往“清官难断”,与保姆工资简单类比更是一种“错位”。只有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司法解释中细化“家务补偿”的标准和规则,才能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
我们还应当意识到,对全职妈妈来说,在她们的婚姻发生变故时给予事后补偿,远不如在她们照料家庭时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更让人温暖。这不仅需要每一位爸爸更多参与家务分工,更重要的是,社会能否提供更专业可靠的幼教服务,填补0-3岁的育儿空白?学校能否落实好刚刚提出的“课后服务全覆盖”政策,确保放学时间与下班时间相衔接?企业能否给予孩子还小的女性员工更多关怀和保障?家政市场和照料服务能否进一步完善、提高?回答好这些问题,不仅能让那些乐于全身心照顾家庭的全职妈妈更轻松些、方便些,也能让那些本身并不想做全职妈妈的妈妈们彻底抽出身来,安心追求属于自己的人生和理想。这种永远不会收到“家务补偿”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种真正的幸福?
这正是:家务补偿还不够,各方支持才暖心。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