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跳车身亡女生家属提出质疑!就诊医院发声,当地妇联介入
2月6日晚,湖南长沙,
23岁的莎莎在乘坐货拉拉搬家途中跳窗身亡。
因证据不足,涉事司机三天后便被释放,
目前警方还在补充调查中。
家属称至今想不通莎莎为何会跳窗。
车辆为何3次偏航到小路?
车内为何无录音录像?
货拉拉有没有对司机进行相关的安全审核?
跳窗为何后脑勺先着地?
短短的6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2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车莎莎的叔叔车细强等家属,并进一步了解到事件详细情况。家属向记者表示:“货拉拉的回应避实就虚,且协商不成功的原因在其拒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态度。”
“23岁的侄女出事前没有任何异常”
车莎莎的叔叔车细强告诉记者,今年23岁的车莎莎大学前年刚毕业,在湖南长沙某公司从事人力招聘工作。车莎莎叔叔表示侄女搬家当晚没有任何异常,“9点十几分的时候,她都还在和她阿姨也就是我爱人聊天说刚装好行李。”
女生事发前聊天记录
根据车莎莎同事的群截图显示,21点24分时车莎莎还在同事群中分享趣事。“我们都不敢相信在她还在给同事发消息的6分钟后她会跳车自杀。”车莎莎叔叔表示至今无法理解侄女经历了什么才会选择跳车。
送医时“下了病危通知书”
22日下午,车莎莎生前就诊的湖南航天医院急诊科黄姓主任向记者介绍,2月6日晚,车莎莎送医时已处于昏迷状态,耳朵有出血情况,没有意识。“当时情况很严重,我们下了病危通知书。”
黄主任称,由于情况危急,医院为车莎莎开设绿色通道,直接送往急诊科,“做了头部CT、腹部CT显示她头部有骨折情况,颅内出血,脑肿胀等情况,真的很危险。”
黄主任表示,车莎莎送到急诊科抢救室情况稍微稳定后,医院请了神经外科医生、ICU医生进行会诊,“根据她的病情救治需要,由神经外科医生对车莎莎做开颅手术。”
此前,车莎莎弟弟曾在微博发文称,2月6日,车莎莎被送往湖南航天医院重症医学科,入院后连续接受两次手术。入院诊断为重度脑外伤、创伤性颅内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创伤性脑水肿、颅骨骨折、颅底骨折、心律失常等。
车莎莎的弟弟在微博中透露,“(车莎莎)第二次手术是在2月7号早上5点左右结束,手术结束后被送入重症监护室,医生说有15天的苏醒期,当时的(车莎莎)是没有自主呼吸的,要靠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
“司机不按平台导航走多次偏航”
车莎莎叔叔表示事件中家属最大的疑惑就是司机为什么会多次偏航,驶向偏僻路线。家属向记者展示的平台截图显示,当晚司机并没有按照货拉拉平台推荐路线走西二环至枫林路行驶,而是走岳麓大道至下旺龙路,之后便频繁偏航绕路行驶到曲苑路上。
平台订单截图
“旺龙路、佳园路、曲苑路那附近晚上路灯都基本没有,有的路段在夜里甚至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车莎莎叔叔告诉记者侄女跳车的时间与地点都充满着疑点。
关于司机为何会多次偏航及车内是否有录音监控等措施,货拉拉官方曾回应家属称,司机端没有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及措施。关于偏航及事件原因,在11日协商会上家属称得到的司机方解释是:司机因不懂导航操作致使偏航,三次偏航后女子选择跳车。
就女子跳车与偏航原因是否相关,记者向警方及货拉拉方面进行询问,暂时尚未得到回复。
家属提供的线路对比图
“直到孩子过世后司机及平台一直没来探望过”
事发后家属一直在医院守候车莎莎进行手术与治疗,期间医生还向家属表达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植物人”等推断。然而因为伤势恶化,23岁的车莎莎还是不幸离世。
殡仪馆接收证明
家属后来向派出所询问调查进展时得知,因证据不足,涉事司机三天后便被警方释放,目前警方还在补充调查中。
货拉拉的官方说明中提到2月8日公司便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家属进行对接。但车莎莎的叔叔向记者表示对方与家属取得联系后却一直在不停改见面时间,没有人到医院探望过莎莎及家属,直到11日车莎莎去世后第二天,双方才在民事协商会上见面。
“会上我们才知道涉事司机在笔录中承认了三次偏航,而他们公司还是坚持说是自杀,说自己没有任何责任,直到现在司机和公司都没人来慰问过家属”,车莎莎的叔叔告诉记者目前还在与货拉拉工作人员进一步沟通中。
记者尝试联系货拉拉多次,目前暂未得到回复。
长沙市妇联介入:高度关注!
针对该事件,长沙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2月22日称,妇联相关部门正高度关注该事件,按照相关要求确保妇女权益得到维护。“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如果调查结果出来后,当事人家属向妇联求助,我们会第一时间介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律师团队,确保妇女权益得到维护。”
车莎莎(家属微博图)
网约货运车辆
是否需要安装“黑匣子”?
货拉拉通过官方微博声明称,将全力配合警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但由于出事的面包车上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在这十几分钟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这个女孩选择跳车?成为公众最大的质疑点。
自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于2016年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在网约客运车辆上安装音视频采集装置,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业界“标配”。那么,作为货运车辆,是否也需要安上“黑匣子”呢?
2020年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了《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指出,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12000千克以上的载货车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
DMS摄像头
对于普通货运车辆,目前暂时还没有车内监控的强制安装标准。记者从四川嘉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获悉,该4S店销售的上汽通用五菱汽车,并没有厂家原装的车内视频监控,“除了少数公司运营的车队,会统一加装以外,个体货运司机基本不会装。”
据不完全统计,在货拉拉的所有车型中,中小型面包车占比超过70%,而且平台上的司机也多为个体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