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别说“十五”了,这位酒司机连“初一”都没躲过
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可昌平这位司机,连大年初一都没躲过。虽然只是“饮酒驾车”,但是“大年初一被查”带来的阴影,太让人不舒服了。
昨晚(2月12日)20时40分左右,在昌平区七星路口以西,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夜查酒驾小分队交警在对途经检查岗的司机孙某进行检查时,发现他涉嫌酒后驾车。
司机孙某坦然承认,“喝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孙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5毫克,已经达到酒后驾车标准。孙某说,他在家喝了一点,之后接到电话,正好有一个朋友要过来拜访,他为了去接朋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迎,本想大年初一的晚上,不见得会有警察查酒,没想到!唉!
目前,孙某的驾照被民警依法扣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孙某将受到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一次性被记满12分,孙某还将参加满12分培训,经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自己的驾照。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