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允许群众给差评 才能真正杜绝 “草包支书”

日期:01-28

原标题:允许群众给差评,才能真正杜绝“草包支书”

对于社区支书的工作,群众应该有给差评的权利。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要保障群众的差评权。

因对物业管理有意见,在微信群里称社区干部是“草包支书”,贵州一位业主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1月26日晚,@毕节公安微博发布消息通报称,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涉及的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

业主对物业管理有意见,在微信群里骂社区干部,应该说,这种行为本身是不好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业主的行为,确实构成侮辱,社区支书报警,也是她的权利。

问题是,骂社区干部“草包支书”,就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侮辱行为了吗?涉事业主为何会被跨市铐走并行拘?由于该干部前夫是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民警,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目前对于有关问题,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相信很快会有结果。但由此引发的关注值得深思。

社区干部虽然不是什么大官,却是离群众最近的官。被骂一句“草包书记”,心里固然不好受,但第一时间想到的,不应该是认真想想,事情是不是真的做得不够好吗?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骂。如果确有问题,那就想办法改正;如果确是误解,那就好好解释。动不动板起一张“官脸”,是要威慑谁呢?这样的“工作方式”,怎么可能服务好社区居民?

同样的道理,其前夫身为人民警察,也不能把私人关系带入办案过程,因为警方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公共权力,不容一丝一毫地滥用。相信当地的调查一定能查清究竟是“巧合”,还是的确涉及有人位置摆不正,以关系办案,以人情办案。

吐槽社区干部,面临行拘之祸,这已然超出普通公众的日常认知。骂人肯定不对,但是,正常监督与言论侮辱,还是有比较清晰的界限。要不然,群众的监督权、表达权,将事实上处于无法行使的状态。对于社区支书的工作,群众应该有给差评的权利,“草包书记”其实就是一种给差评的口语化表达。动辄上升到侮辱诽谤的违法层面,社区居民还有差评权吗?这样的官僚作风,损坏的不仅是自身形象,还有其所代表的基层政府形象。

业主吐槽社区干部被行拘一事,分明让人感觉到,个别人身上的权力还在笼外不受约束地张牙舞爪。而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要保障群众的差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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