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请人代购万元饰品怀疑是淘宝同款
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余棣涛)请人代购万元饰品,后怀疑是淘宝同款,她想要退款退货。1月27日,记者获悉,因证据不足,武汉市民小王不仅没有获赔退款,还得按约定支付5000元尾款。
2019年底,小王获悉小张处有高级饰品出售,便向卖家小张口头表示想要购买,在微信聊天中达成1.7万元购买的协议。收到饰品后,小王给小张转账了1.2万元,并向小张开具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
此后,她发现小张卖给自己的饰品很可能不是自己原来看中的,就不愿支付尾款。卖家小张以小王拖欠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小王支付拖欠的货款5000元及利息。
审理中,小王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其与小张之间的买卖合同,并判令小张返还货款。小王反诉称,购买前,小张称其售卖的饰品均是从泰国购买,她还在淘宝上发现,小张售卖的饰品与一家淘宝店铺售卖的完全一致,且小张微信朋友圈的售卖信息与淘宝店家微信朋友圈一致,因此,她怀疑小张售卖的饰品是从淘宝店家低价购入,再转卖给她,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请求法院判令卖家小张返还全部货款。
庭审中,法院认为,小王与小张所进行的交易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真实有效。本案中,小王从小张处买到的饰品无法确认与淘宝店铺售卖的商品是同一款。因此,小王的举证不具有证据效力。
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小王向小张支付尾款5000元及利息,驳回了小王的反诉请求。
在此,法官提示:买卖双方可以自由商议合同内容,但约定应当明确,如果发生争议,证据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