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照被P“带色”表情包 新京报:别拿“萌”粉饰软色情

日期:01-08
表情包色情儿童

原标题:儿童照被P“带色”表情包:别拿“萌”粉饰软色情|新京报快评

用萌童照做软色情表情包,非但违和,还可能违法。

▲资料图。图/新京报网。

▲资料图。图/新京报网。

一张张小朋友的照片上,被P上了带有“颜色”的文字,变成了“想约”的表情包。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某App上,类似的萌娃表情包的介绍中,不乏“撩汉/撩妹套路”“情侣开车表情包”这样的描述。

明明是成人世界的“羞羞之语”“虎狼之词”,却要被包装成呆萌的“童言无忌”;明明是少儿不宜,却偏偏要用少儿当“主角”。不得不说,儿童软色情表情包把纯真可爱的儿童形象与性暗示语言关联到一起,尽显别扭与违和。

有些人不以为然,认为表露欲望用小孩做载体没有不适感,“用就用了,别管太多”。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某些人对性表达、性回应有未知、羞涩、恐惧心态,通过萌娃表情包交流,既能试探对方,传递羞于启齿的性信息,又能为自己留退路,不至于使局面太尴尬。

的确,在男女社交场景中,秉持怎样的交往心理,怎样传递信息,是直白还是含蓄,是大方还是羞涩,是恐慌还是淡定,是暧昧还是冷漠,都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事。

但儿童软色情表情包的制作与传播,显然逾越了底线:对儿童实施特殊保护、让儿童“远离”色情,是基本的社会底线。虽然很多发儿童软色情表情包的网民并不是有意坑那些小孩,但这样的表情包大行其道,很容易传导出某些病态的价值观。进一步言之,披着萌趣外衣,会消解很多人对软色情应有的抵触心态——这可能会助长色情内容传播。

更何况,制造、交易、使用儿童软色情表情包就涉嫌侵权违法。根据《民法典》规定: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都属于人格权,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儿童软色情表情包所使用的儿童照片,都是制作传播者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取的,未得到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这意味着,儿童软色情表情包本身就涉嫌侵犯肖像权。而把带有性挑逗的表达跟儿童图片嵌合,还会给当事儿童带来负面影响。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需要每一个人在每一个环节积极履行义务,恪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人们应该认清儿童软色情表情包的侵权性、违法性和有害性,增强自律意识,不盗图、不制作、不传播、不使用,并加强对他人的监督,对制作买卖儿童软色情表情包的侵权行为“发现即举报”。

相关网络平台应起到主体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相关儿童形象表情包的甄别、处置,采取删除、屏蔽、拉黑等措施有效拦截违法表情包;监管部门则应强化监管,倒逼网络平台履行拦截净化责任。

拿“萌”来粉饰的软色情,仍是软色情。所以,别由着儿童软色情表情包“横行”。

□李英锋(公职律师)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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