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丈夫常在外喝酒不回家 90后妈妈掐死1岁儿子被判无期专家:产后抑郁要寻求专业帮助
丈夫经常外出喝酒不回家,吉某某因此不满,常和其争吵。2019年的一天,因丈夫不回家又联系不上,吉某某竟亲手掐死了年仅1岁4个月的儿子……这是发生在四川西昌的一起离奇的故意杀人案。
案发后,经西昌市公安局鉴定:根据法医学尸体检验情况,结合现场勘查,孩子系因被掐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后经司法鉴定:吉某某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发作,案发时处于患病中,在本案中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2019年年底,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吉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吉某某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刑事裁定书
吉某某在上诉中提出,丈夫对家庭漠不关心,造成其产后抑郁,在发病期间产生厌世情绪而犯罪,有自首情节,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悲剧发生:
丈夫常在外喝酒不回家
夫妻多次争吵,她亲手掐死1岁儿子
吉某某,1998年出生,四川省西昌市人,她与丈夫俄某于2017年5月结婚,儿子于当年10月出生。吉某某称,她和丈夫平时关系还不错,但自从生了孩子之后,丈夫就经常出去喝酒不回家,“我们经常吵架,一个月内会有两三次”。
2019年2月21日,丈夫俄某上班后没有回家,她一直联系不上,“打了四五个电话,他一直不接电话,我就开始心烦。”当日晚上9时许,她便带上1岁4个月的儿子,花了300元包车从布拖县城来到西昌。
“早上9点过,我醒来又给我老公打电话,但还是不接……直到中午12点,我再一次打电话,他依然没有接。”2月22日中午,吉某某因无法联系上丈夫非常气愤,便产生了掐死儿子然后喝农药自杀的念头。
随后,吉某某带着儿子乘坐公交车至西昌市,步行至樟木箐乡樟木大桥附近的磨棋山上,“我在山上想了十几分左右,一直在想活得太累了,还不如死了算了。后来,我就蹲下来,用右手把儿子掐死在自己的怀里……我抱着儿子的尸体在原地坐了半个小时左右,期间一直在想去喝农药自杀”。
之后,吉某某将儿子的尸体用随身携带的背带盖上,又在附近找了一块棉布盖住尸体,随后下山。“在公路边,我给爸爸打了个电话,给他说了整个事情,然后我说要去自杀,爸爸就叫我和他见一面。见面后,爸爸叫我去自首,他已经报警,我也答应了。后来,长安派出所的民警也来了,把我带到长安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西昌市公安局鉴定:根据法医学尸体检验情况,结合现场勘查,孩子系因被掐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司法鉴定:
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发作
案发时处于患病中
“我没有过病史,但是我觉得我自己有抑郁症,总是很容易发脾气,不信任任何人,但这都是我想的,没有去医院做过检查。”吉某某供述中辩解道。
吉某某称,因为丈夫经常在外面喝酒不回家,两人时常吵架,甚至打架。“我们最近一次打架,他把我的腰部打伤了;最近一次吵架是因为我打电话问他下班没有,他就开始凶我,说下班了自己知道回来,不用打电话催,所以我们就在电话吵了起来”。
“我以前有过轻生的行为。”吉某某还称,2018年八九月的一天,因为丈夫经常不回家,她在西昌市街上买了农药,回家服下,“后来,我想着我的孩子时就不想死了,我给妈妈说了情况,就到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抢救,住院一天后出院。丈夫经常不接我的电话,一直不回家啊,所以我就产生了把孩子掐死然后自杀的念头”。
“她给我们说过她得了产后抑郁症,我不清楚她有没有去医院检查。”吉某某的妹妹证言证实,她知道在2018年姐姐因为丈夫经常不回家,吃过一次农药,后在医院抢救过来了。
不过,丈夫俄某称,他和妻子平时关系还是好的,有时候会吵架,但从来没有打过架。“我妻子平时很容易生气,其他没什么。闹的最大的一次是在几个月前,有一天早上我准备去上班,她就翻看我的手机,说我快手上关注的全是女生,就很生气,我也没有管她就去上班了……”事发前几天,妻子没有异常。“2月20日我们一家三口还一起去买菜,21日早上我去上班,下班后我就去昭觉县城和一些朋友吃火锅,当天晚上10点左右回到布拖县城歌城喝酒,当天晚上没有回家”。
经攀枝花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吉某某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发作,案发时处于患病中,在本案中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判决:
构成故意杀人罪
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吉某某因家庭矛盾产生厌世情绪,以掐脖的方式非法剥夺其幼子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吉某某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应当认定其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吉某某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发作,案发时处于患病中,在本案中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吉某某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综合考虑本案的引发原因、被告人案发时精神状况,以及其所具有的量刑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故辩护人所提吉某某有抑郁倾向、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基本相符,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予以采纳。由于吉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应由吉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吉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俄某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3.5万余元。该院判决后,吉某某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吉某某上诉提出: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丈夫对家庭漠不关心,造成其产后抑郁,在发病期间产生厌世情绪而犯罪,有自首情节,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吉某某故意杀人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心理专家:
观点1
患者应先自我关怀
家人的呵护和关心也尤为重要
据媒体公开报道,来自中国精神科医师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出现诸如悲观绝望、烦躁不安等抑郁情绪的产妇比例为50%至70%,其中发展到抑郁症的产妇有10%至12%,这一比例几乎是普通群体抑郁症患病率的两倍。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罗利爽表示,抑郁症是现代社会常见的心境障碍,以情绪低落、思维迟缓、行为减少,俗称“三低”为主要特征。吉某某患抑郁症,肩负独自照顾孩子的压力,加上丈夫对家庭的疏离,最终导致惨剧发生。
“因为身体激素的剧烈变化、角色适应不良及其他社会原因,女性在产后容易陷入抑郁情绪,甚至患上产后抑郁,出现抑郁、悲伤、沮丧、哭泣、易激怒、烦躁,甚至有自杀或杀婴倾向等一系列症状。”罗利爽表示,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抑郁症患者首先要自我关怀,当察觉自己超过两周持续存在难以调节的内心痛苦感受,要及时就医、及时求助,正确看待情绪问题,及时到专门的心理机构接受专业的心理指导。
“同时,家人的呵护和关心也尤为重要。”罗利爽认为,“被理解、被宽容对待的感觉对抑郁患者尤为重要,如果家人苛责,可能造成患者强烈的内疚,家人要对患者有更多的包容、理解。”
罗利爽最后提到,“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关怀产后女性,并不是取缔她母亲的角色,而是全力支持她、关爱她,让她成为一个胜任的母亲,这可以帮助产后女性尽快适应角色,应对抑郁情绪。”
观点2
女性需关注两个特殊时期
一是产后,二是更年期
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心理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郑佳雯表示,抑郁患者逐年增加,并呈现出低龄化的态势,抑郁是生物、社会和心理的共同作用。
“在生理因素方面,女性患病的比例是男性的两倍。女性需要关注两个特殊时期,一是产后,二是更年期。”郑佳雯分析,案例中的当事人吉某某称自己有产后抑郁,是因为产后激素水平的剧烈变化导致情绪波动明显,如果情绪得不到及时处理,抑郁就会加重,吉某某之前就曾经有过自杀的想法。
郑佳雯还分析,在性格因素方面,一个人如果自身性格较为极端或者神经质,也容易诱发产后抑郁。比如,吉某某联系不上老公产生杀孩子的想法就是一种明显的偏执。另外,社会因素方面,比如夫妻关系、同事关系、同学关系不和睦也是导致抑郁的因素之一。老公不顾家不管孩子,吉某某在抑郁情绪下还要一个人照料孩子,不管从精力、经济还是生完孩子角色的转变,都是诱发悲剧的原因。
她表示,随着科技不断进步,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一系列心理问题也相伴而生。比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生活和工作边界越来越模糊。我们越来越累、越来越忙,和家人的沟通越来越少,加之心理知识普及度不高,心理治疗资源的匮乏,产生负面情绪却得不到有效释放,这些负面情绪只好被自己压抑下来,久而久之,情绪叠加就形成了抑郁。
郑佳雯建议,每个人都应该重视自己的心理健康,如果平时处理情绪的方法已经无效,请你务必告诉身边人;关注身边人的心理健康,如果你的身边有人不经意说自己抑郁了,请不要当作玩笑,而是倾听,并建议对方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感觉自己有抑郁倾向,一定要寻求专业机构或心理专家疏导,这一办法最有帮助。
红星新闻记者江龙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