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岁女生月考第一被质疑后溺亡 官方:排除刑案

日期:01-05
月考班主任

原标题:安徽潜山13岁女生月考第一被质疑后溺亡官方:排除刑案,多部门介入调查

2020年12月30日至31日,安徽安庆市潜山县王河镇某中学举行月考,13岁的李某某以总分639分考得年级第一,却在考试结束的第二天溺亡。

“成绩出来后,班主任给孩子爷爷打了两个电话,问孩子有没有在哪里看到试卷、资料,或者认识其他学校的学生给了试卷,爷爷当时就解释了家里没有啥资料、试卷,只是近期给孩子补习了数学、英语。”1月4日,李某某姑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李某某姑姑还称,月考结束后,班主任曾找李某某谈话,并对个别科目进行了补考。次日,家属在离家几百米的池塘发现李某某溺亡。家属联系班主任与校方但未得到回应。

1月4日,潜山公安局王河派出所一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该案已排除刑事案件,多部门介入调查。

女孩月考次日溺亡家属:班主任曾找其谈话并补考

红星新闻记者从死者姑姑提供的月考成绩单看到,李某某以总分639分排名班级第一,其中语文125分,数学134分,英语104分,物理78分,道法(政治)100分,历史98分,其同胞姐姐以总分594分排名班级第六。

↑李某某姑姑提供的月考成绩单

↑李某某姑姑提供的月考成绩单

据死者姑姑讲述,李某某与其双胞胎姐姐在同一个班级上初中,两人形影不离,学习成绩均在上游,特别是妹妹李某某,经常在年级前二十名,最好考过第八名,只是从来没考过第一。

“班主任质疑的原因,是她们班上有几个同学转学去了其他学校,而别的学校提前进行了月考,于是猜想孩子是不是从考过的外校同学那拿到的答案。”死者姑姑表示,校方与其交涉时称,政治是开卷考试,且为文科,“校方认为文科考试考满分不可能,并且说孩子主观题目的回答与考卷答案也一模一样,就还是质疑孩子。”

死者姑姑称,有同学告知,2020年12月31日上午学校结束月考后,李某某被班主任汪某某老师谈话,“同学说她是哭着出来的,说着‘我会证明给你看的’。”中午午休时间汪老师再次来教室找李某某和姐姐进行道法(政治)的补考。据姐姐介绍,当时自己补考错了两题,李某某也错了两题。

2021年1月1日,就在考试成绩揭晓当天下午三点,姐姐下楼没见到李某某,家里人开始四周寻找,打电话给其要好的同学询问均未果。当天18时左右,家人在离家几百米的池塘里发现了已经溺水的李某某。

↑李某某就读学校

↑李某某就读学校

“一直到目前,我们家属均未收到班主任、授课老师、校领导的一句问候,我们的诉求是希望学校能为孩子开追悼会,能道歉。”死者姑姑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事发学校校长与李某某班主任电话,均未得到有效回复。

警方在调查涉事老师有无违规行为

1月4日,潜山公安局王河派出所一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该案已排除刑事案件,多部门介入调查。随后,红星新闻记者从县教育局调查组获悉,教育局正在与家长协商沟通善后事宜,“目前调查组的结论还没出来,公安也在对老师有没有违规进行取证调查,孩子的后事尚未处理。”

李某某溺亡一事发生后,网络上对学生被质疑作弊酿成悲剧的讨论也越发激烈,有网友认为学生抗压能力过低,也有网友表示是老师的教育方式不妥。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事件还没有最终调查结果,如果这个事情的发生与被质疑作弊有因果关系,老师的做法是欠妥的。

储朝晖认为,即便是怀疑学生抄袭作弊,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可以有一些其他变通的办法,至少是先有充足的证据,再跟孩子提这个问题。“可以采取更长的时间来观察,你这次可以抄袭,我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让你不能抄袭。处理孩子的问题的复杂性,远远高于一个简单的因果关系。不能贸然下结论,我觉得社会对这个老师也不要贸然下结论。”

红星新闻记者罗丹妮孙钊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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