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劳荣枝的“套路”
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
撰稿|记者马旭蔡黄浩
12月21日至22日,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罪、绑架罪一案在南昌中院连审两天,潜逃20余年的劳荣枝一言一行被放大在公众面前。
(南昌中院供图)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旁听了两天共计14.5小时的庭审,拒绝家属为其聘请律师,只申请了法援的劳荣枝,在庭上的表现及自我辩护时的诸多说辞,显然超出了大多数人的预想。
一审告一段落,法律也终将作出公证判决。
在两天的庭审中,检方就劳荣枝所牵涉的南昌、温州、常州与合肥四地的犯罪案件进行了举证,其中包含法子英供述、证人证言及相关物证。
对此,劳荣枝在两天的庭审环节中作了大量的陈述与回应。但如果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劳荣枝的每一场发言几乎都是同一个模板,可以总结为:
第一、自己也是受害者,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抢劫的钱财也都给了法子英。
第二、四起案件中,直到最后自己才知道法子英杀了人,没有预料到会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第三、自己很难、很苦。与法子英在一起时,受他辱骂殴打。自己逃亡时,没钱、没身份,生活暗无天日。
第四、自己单纯、善良,喜欢传播正能量,厌恶犯罪。
(南昌中院供图)
在上述“情真意切”的回答中,她列举了大量事实及犯罪细节回忆。比如她曾给过法子英自己的三年积蓄共三千块供其花销;她曾为法子英堕胎四次,流产当天还受其侵犯;合肥案件中,是法子英持刀威胁殷建华进入铁笼……
但当检察机关多次就劳荣枝此前供述追问她有关自身的犯罪细节时,她的回答大多却是遗忘与回避。例如,当检方质问其是否杀害殷建华时,劳荣枝并未正面回应,而是表示:不是我就是他,他没有第三个合作人。
当然,她反复回应的主要内容还是上述四点模板,以至于审判长多次提醒她,“请对证据发表意见”、“请正面回答问题”、“这些刚刚你已经说过了,有没有新的意见?”
检察机关在12月22日的庭审中对她的认罪态度作出了如下评价:劳荣枝当庭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为保全自己,未真诚悔过,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线。
检方在辩论环节中评价劳荣枝时,用了这样一个词:态度冷漠。
为什么这么说?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发现劳荣枝的声音特点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柔弱。而在大量的庭审陈述中,她的语调几乎都没有改变:语速缓慢,平稳且清晰。
面对杀人指控、面对七条人命,她的庭中表现与被害人陆中明家属代理律师刘静洁的评价相印证:“她有强大的心理素质、极佳的反侦察能力以及非凡的表演才能。”
值得注意的是,她在庭审中多次向家属道歉,但反复提及的一句话是:我向受害者家属表示哀悼和深切的同情。
是不是感到一丝违和?这句话非常官方,一般不由个人来说。而且即使是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她的语调也是一模一样的平稳。
而在整场庭审中,她也有几次说话哽咽、痛苦的情形。但这通常发生在,她在描述自身受到法子英胁迫的情形以及自己的“悲惨遭遇”时。
劳荣枝在庭审中,不断提及几个评价自身的关键词:教师身份、善良、厌恶犯罪、正能量。
她在回应检察机关质疑其庭前供述与当庭供述不一致时,多次重复自己从不骗人,“你可以拿测谎仪来检测我”。
她在辩解自己是受法子英胁迫才犯罪时,称自己是个很厌恶犯罪的人,“我骨子里不屑于做这些绑架、杀人、抢劫的事,我瞧不起那些用不正当手段的人。”
当被问及为何在受法子英胁迫时,不及时主动投案,终止犯罪行为时,她又多次强调是因为自己年少无知,“请原谅我那时才二十多岁,我还年轻,想实现人生抱负。”
庭审时,劳荣枝是将自己形容为一个“正能量”的人。她表示,案发后她内心备受煎熬,后来自己曾去做过小学教师,也当过义工,“想要教书育人”、“想要帮助别人”、“想要传播正能量”。
她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这样评价自己:“你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可以说我不善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劳荣枝对于自身的容貌也十分自信。在检方举证环节,她表示:“别人不可能看出我是坐台女,我走到哪里别人都说我是知性美。”
在庭审辩论环节中,检方提供的一份证人证言形容她眼睛小。她当场进行了反驳:大家都知道,我是大眼睛。
劳荣枝的性格,还可以从其在庭审中的另一行为窥得一二。
庭审第一天,在审判长、辩护人或检察机关发言时,劳荣枝多次出言打断。被审判长警告后,她开始举手示意,如果未得到及时回应,她则会反复示意。
尽管她表示,自己不想做太多的自我辩护,但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实际观察发现,劳荣枝不同于类似案件中的当事人,在整场庭审中发言的时间与其辩护人和检察人员基本持平。
此外,她多次强调,是自己主动请求法院让媒体出席庭审,“我不想要别人妖魔化我,我希望还原一个真实的、当年的我。”
如果把劳荣枝对自己的评价与她本人的作为放在一起对比,矛盾之处顿时凸显。
她形容自己从不撒谎,但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四地,劳荣枝均使用不同化名犯罪。而且她潜逃二十多年,却无人发现其身份。
此外,检察机关的一份证据也显示:在温州案件中,劳荣枝拿着受害人的银行卡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曾质疑为何不是本人取款,她镇定自若地称受害人有事,委托她来。而这类行为,在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中只是冰山一角。
她形容自己善良、热爱生命、厌恶犯罪,但劳荣枝却与法子英生活多年,并且未采取任何措施来制止犯罪。而且在四起案件中,劳荣枝都被检方指控,明知法子英可能会杀害被绑架人员,但她放任被害人死亡,不作为。
此外,检方指控劳荣枝直接参与了杀害陆中明与殷建华,并且对于殷建华的死亡,劳荣枝实施的可能性极大。
她形容自己正能量,但劳荣枝与法子英所犯案件给受害人家属所带来的阴影至今无法消散。受害人小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更是当庭怒问劳荣枝:你们的良心是肉长的吗?
在最后陈述阶段,劳荣枝情绪激动,痛哭流涕。劳荣枝说:“我承认有罪、认罪、悔罪。我向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表示道歉,这句道歉晚了20年。这些年我内心备受煎熬。但是我也是被胁迫的……如果还有机会,我愿意倾尽所有补偿受害人。”
真实的劳荣枝到底是个怎样的人?这个问题也许永远没有答案。
但本次庭审的两大争议焦点:劳荣枝是否参与杀人?案件中是否存在主从问题?最终的审判结果会揭晓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