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法院解除“9岁孤女限高令”并致歉 家属:是冬日阳光

日期:12-16

原标题:郑州一法院解除“9岁孤女限高令”并致歉,家属:是冬日阳光

近日,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陈蔓(化名)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

12月16日,陈蔓的养母陈若兰(化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今日凌晨,他们收到金水区人民法院通知称,已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并就此错误向公众道歉。

郑州一法院解除“9岁孤女限高令”并致歉 家属:是冬日阳光

郑州一法院解除“9岁孤女限高令”并致歉。截屏图

“‘限高’解除了,感谢金水区法院在这个冬天给了我们一缕阳光。”陈若兰在腾讯新闻发文写道。

陈若兰提供的《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显示,该院受理了王某申请执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11月2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系未成年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作出决定解除该院的限制消费令且生效。该份文件盖有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章,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陈若兰称,早在2019年国庆期间,他们准备带孩子前往上海迪士尼游玩,在购买机票时,孩子的身份证信息显示无法通过审核,之后通过朋友得知孩子被限制高消费了。

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陈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12月14日,陈若兰以“岁月静好”的名称在腾讯新闻发文称,12月14日晚,他们接到金水区法院通知,院长接待,请孩子外公今天下午到法院商谈案件。此外,他们非常理解购买房子的王先生。她写道:“孩子的爸爸没把55万元留给孩子。他除了将20万交给湖南老家亲人外,另外35万不知去向。我们不想“赖账”,只希望法院能从未成年保护角度出发,先调查清这些资金的真正去向,再决定去怎么解决王先生的债权问题。”

16日,陈若兰再次发文称,“至于55万元的债务纠纷,孩子姥爷已重新委托律师,并即将提起再审。”

12月16日,河南郑州金水区法院官方微博对前述事件发布致歉声明称,已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金水区法院表示,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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