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问“石家庄女婴坠楼事件”
文|蒲琳
这原本是一件救人的好人好事——快递员见义勇为,救下坠楼女婴。相关视频被发上短视频平台,转发、评论、点赞超过几十万次;快递员所在的物流公司,为他申请了“正能量”荣誉称号及奖励金;当地媒体采访了这名快递员的救人心得,还邀请了相关专家谈论如何预防儿童从阳台坠落……
女婴坠落现场,防护网被砸出凹陷
但随着事件的发酵,一个令人惊愕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这并非该女婴的第一次坠楼。早在她出生没几天后,就曾发生过同样的事情。女婴的母亲有精神疾病,而即便孩子脑部有出血,肺部、肾部等多处受伤,其父仍拒绝住院治疗,坚持带她回家。
于是,在微博,“石家庄女婴坠楼事件”的相关话题一度占据热搜前十,被将近1亿人所阅读、关注。女婴的命运牵动了众人的心。
最新的消息是,当地妇联已经介入,坠楼女婴现正在省儿童医院ICU接受治疗,其父没有陪同。同时,关于其父监护权问题正在走相关程序,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商讨其父是否还具有监护权。
在等待相关调查结果的过程中,在笔者看来,有三个问题仍需要追问——
一问:女婴是否受到虐待?
目前,女婴正在河北省儿童医院接受治疗。据医生介绍,孩子的头、肺、肾多处受伤,在ICU观察治疗,生命体征暂时平稳,但是反应有些迟钝,需要密切观察出血和感染情况。
另据女婴住址所在街道介绍,孩子此前3次去医院均被父亲接回了家。12月7日晚,在街道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再三劝说下,孩子终于住进了医院。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孩子的医药费由政府出资,将持续关注其后续的治疗养护。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出具的检查申请单
让我们回到事发之时——11月30日。北方早已进入冬季,石家庄的最高温度也仅有三四摄氏度,但女婴坠楼时却几乎全身赤裸,只穿着一件纸尿裤。即使是在有暖气的室内环境,这样的装束也未免太过单薄。
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事发后有当地媒体采访了附近的邻居。从邻居口中得知,女婴在刚出生不久后就曾坠过楼。当时已有怀疑是其母亲将其扔下。
而这一次,同样的怀疑再次出现——女婴父亲郑某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表示,事发时他不在家,家中只有孩子和她妈妈,“孩子妈妈患有精神疾病,可能是她把孩子扔下楼的”。
此外,梳理相关报道后,可以从一些细节中拼凑出这样一个“问题家庭”——
女婴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
除了坠楼女婴,这家很可能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大女儿,曾被母亲赶出家门,在寒冬的室外待了一夜,目前疑似由祖父母照顾;
两个女儿中间还有一个夭折的男孩,死亡原因不明,去世时仅六个月大……
当然,关于其他两个孩子的信息只来自于邻居叙述,并没有官方确认。但目前这个女婴所遭受的困境却是真切的。
有观点认为,并非只有直接打骂才是虐待。即便没有直接的加害行为,只要是因监护人的懈怠,间接导致了儿童遭受身心损害,同样是一种虐待。
12月8日下午,“坠楼女婴”所在街道办事处发布了声明。从这篇通报里,至少确定了三件事:
第一,在该女婴最近一次坠楼(即11月30日)后,工作人员曾于12月2日、5日和7日三度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前两次都被其父亲接回家中;
第二,经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于12月4日14时将女婴母亲魏某送往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
第三,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按程序对魏某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相关部门已经启动社会救助程序。
二问:女婴父亲有无精神疾病?
一位参与过救助的爱心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这两天,每一个跟女婴父亲接触过的人,评价起他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人有点毛病”。
至于何出此言,可以细品一下郑某在此期间说过的话——
当问及为什么要把孩子带离医院,郑某说,自己学过婴儿护理,做过保姆、护工等工作,“这是我的强项”。他还表示医院细菌太集中,家里环境会好很多。但事实却是,有志愿者到女婴家中探访,发现孩子躺在发霉的床上。不仅如此,郑某还不同意志愿者为孩子更换衣服和被子,原因是他认为光着可以“吸收天地精华”“接地气”。
此外,郑某在接受采访时曾称“人最悲哀的就是把自己的命交给医生”“我是她父亲,我才是最好的医生”“人看病就是三分治七分养”……
而从媒体发布的镜头中可以看到,因为懒得频繁喂奶,郑某便一次性给4个月大的婴儿喂300~400毫升的奶粉(尽管采访时他自称是150毫升),导致小孩一直在喷射性吐奶;同时,除了在他看来包治百病的奶粉,一并送入孩子口中的还有成分不明的蜂蜜、壮骨颗粒、红豆薏米水……
更诡异的是,当这样一个悲剧发生时,就连远在千里之外不相干的网友都感到痛心、愤怒,作为父亲的郑某却像个没事人一样,对着媒体侃侃而谈。
三问:将来孩子由谁抚养?
这一事件曝光之初,就让笔者想起了2013年发生的“6·21南京女童饿死案”。2013年6月21日9时许,南京市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上门走访辖区居民乐燕(女,22岁)时,发现家中无人应答,乐燕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王平元觉得事有蹊跷,便叫来锁匠将门打开,发现两名幼女一个在门边,一个在床边,均已没有呼吸,她们正是乐某3岁和1岁的女儿。2013年2月份,孩子的父亲李文斌因为吸毒被抓,2013年8月底出狱。而乐燕也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9月18日,乐某被南京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在南京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时,邻居称,孩子被发现时“已经风干了”。
而这一次,面对同样是无能力肩负起责任的监护人,官方的回应是“已申请救助,正开会研究下一步执行方法”。
这显然是不够有力。但有一说一,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其难处之一就在于,无论是居委会还是妇联,其实都没有行政权力强制要求其父母,也没有权力对儿童的未来生活进行干预和长久性的照顾。
就目前来看,该女婴的父亲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据报道,关于其父监护权问题,河北省妇联工作人员称,正在走相关程序,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商讨其父是否还具有监护权。
现在只能希望女婴早日康复,悲剧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