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李龙逝世 享年83岁

日期:12-03

原标题: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李龙逝世,享年83岁

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新中国法理学的重要奠基人、中国法学会“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湖北省“荆楚社科名家”、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李龙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12月2日15时45分在武汉逝世,享年83岁。

李龙。武汉大学资料图

李龙。武汉大学资料图

12月2日,武汉大学官网发布的《讣告》介绍,李龙先生于1937年1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祁阳县龚家坪镇。1950年参军入伍,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从事医疗救护工作。1954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从事法律专业的学习和研究。在历经坎坷、饱受磨难二十余年后,于1980年就职于原黄石师范学院(现湖北师范大学)政教系,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后任政教系主任。1988年就职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9年被聘为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6年任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名誉院长。2000年受聘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2004年被遴选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李龙毕生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曾兼任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审议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专家和湖北省政协委员等职。李龙先生焚膏继晷,笔耕不辍。20世纪80年代以来,共出版专著、教材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数十篇被《新华文摘》等转载。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各类项目十余项。获国家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三项、国家教委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两项、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一项、湖北省人民政府科研成果一等奖两项。

早在20世纪50年代,李龙先生就积极参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重要文章。后来虽历经坎坷,但李龙先生对党和国家的民主与法治事业痴心不改、无限忠诚,曾先后应有关部门的邀请参与“八二宪法”及其后续的三次修改讨论,提出许多极富见地的立宪、修宪意见;1995至2000年,担任湖北省法律顾问组组长,对当时的许多重要法规都参加过讨论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在20世纪80年代,李龙先生成为一名兼职律师,后又参与珞珈律师事务所的创建并任律所主任,筹备和组建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并任院长。李龙先生承办了许多大案要案,为许多犯罪嫌疑人作了成功的无罪辩护,“先后从黄泉路上拽回了14条人命”,被誉为侠客律师、侠义教授。同时,李龙先生也是最早探索公益法律发展的学者之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发表了《公益法简论》一文。正是在李龙先生的带领和引导之下,武汉大学先后创设了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等平台,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关爱弱势群体,为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武汉大学李龙先生治丧委员会指出,李龙先生自20世纪50年代与武汉大学结缘,后又于武汉大学执教半个多世纪,作为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学发展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以一代学术大师的身份向我们诠释了一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的历史担当。“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怀着对国家发展与民族命运的深情厚意与神圣使命,李龙先生将一生都奉献给了所钟爱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研究中国问题,写中国文章”,始终为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而不懈努力。其人其学,将是我们后辈学人努力奋斗的不竭动力。如今,巨星陨落,珞珈草木含悲、东湖湖水呜咽,中国法学界和教育界痛失了一代学术宗师,武汉大学痛失了一位可敬可爱的长者和导师。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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