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恢复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现场拍照”的通知
关于恢复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
“现场拍照”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注册许可工作的通知》(东市监防控〔2020〕30号),我市自2月起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暂停以“现场拍照”方式确认身份的环节。目前,我市已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为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虚假签名等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决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恢复个体工商户登记“现场拍照”签名确认环节。
特此通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朗分局
2020年11月30日
划重点
从12月1日起,原属于不见面审批服务范围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不再通过不见面审批服务办理,请有需要办理的办事群众前来大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
疫情期间,大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实行全预约制,请办事群众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提前进行预约。
来源:大朗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