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因怀孕未做胸透在教师招聘中落选 诉文教体卫局获受理

日期:11-19

原标题:女子称因怀孕未做胸透在教师招聘中落选,诉文教体卫局获受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邹小林(化名)总成绩第一名,但因怀孕不宜做胸透检查,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最终被拒绝录用。

因质疑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在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过程中变相歧视孕妇,邹小林(化名)对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起了行政诉讼。

11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邹小林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处获悉,河南新乡原阳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代理律师供图

原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代理律师供图

邹小林一方的《行政起诉状》称,2019年,原告邹小林区参加被告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联合组织的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考卞庄语文教师岗位并服从调剂。笔试、面试后,原告邹小林以总成绩第一名成绩参加体检。体检中,体检机构工作人员指出孕妇不宜做胸透检查,经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工作人员同意,原告及其他多名怀孕体检人员均未做胸透,与此同时,原告提交超声检查报告予以证明怀孕。但随后,被告以原告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原告。

邹小林的诉讼请求为:撤销二被告作出的对原告邹小林不予录用的决定;判令二被告依法对原告重新作出决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和邹小林情况类似的还有另外5名孕妇,她们质疑当地文教体卫局以体检项目缺项为由变相歧视孕妇。8月22日,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外宣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经初步了解,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在2019年的招教考试中并不存在主观刻意阻挠或设卡,阻碍孕妇入职的情况。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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