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A车牌二手摩托拍出303万天价,车贩子联手抬高价格?
“都是因为有京A车牌,这辆车才能卖得这么贵。”
新京报记者陈琳应悦实习生杨柳
1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辆挂有京A车牌的二手摩托车进行司法网拍,起拍价1.63万,经过1286次出价,于11月12日以超303万元成交,引发热议。
有网友质疑,目前京A摩托车车牌市场价在27万元左右,而且想买随时都有,拍出300多万元高价,可能是车贩子联手炒作,让车牌流拍后二次拍卖,再以起拍价竞得。
对此,有律师表示,拍卖成功后竞买人的身份已经转变为买受人,必须支付价款,如果违约,不仅没收保证金,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司法拍卖界面显示,这辆带牌摩托车以超303万元成交。网络截图
京A车牌摩托能进四环在摩友圈备受瞩目
阿里拍卖“拍品详情”显示,车牌号为京A83011的比亚乔牌摩托车(带牌卖),最终成交价为3031350元,由竞买号N2757拍得。
出价记录显示,11月11日上午10点零6秒开拍,起拍价为16310元,3秒钟就突破了2万元;10点零1分零9秒,拍卖价格突破10万元;突破20万元用时1分零6秒。到10点15分16秒,拍卖价格已经突破100万元。11月12日10点42分45秒显示,最终以3031350元的价格成交。
该竞拍物的保证金为3200元,起拍价16310元,评估价23300元。加价幅度320元,竞价周期为1天。新京报记者咨询阿里拍卖线上客服,客服人员确认,“已经成交了,页面下方有成功确认书。”
从1.6万元到303万元,这辆京A车牌的二手摩托车身价翻了百倍不止,而在二手车市场,不带车牌的同款摩托车,售价仅为几万元。“都是因为有京A车牌,这辆车才能卖得这么贵。”一位北京摩友表示。
京A车牌为什么这么抢手?
据悉,北京1985年就停止发放京A摩托车车牌,当时已发放指标在2.5万个左右。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秘书长李彬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2019年,北京摩托车保有量为22万台,其中有近20万台都是京B车牌。
不仅数量少,京A车牌在路权上也有优势。
根据交管部门规定,“京A”字头号牌摩托车仅禁止在长安街、环路主路等重点道路行驶,不存在大范围区域限行。而“京B”字头号牌摩托车禁止在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全天行驶。
綦先生是一位摩托车爱好者,他告诉记者,摩友圈中不少人推崇京A车牌,“但不至于炒到300万元之高。”
▲车牌号为京A83011的比亚乔牌摩托车(中)。图/阿里拍卖网
业内人士:京A车牌市场价27万元左右
对于303万元的高价,不少业内二手车经销商表示怀疑,“是不是价格拍错了?”
从事二手车经营近二十年的车商张先生说,“京A摩托车车牌确实炒得比较火,但目前市场价也就在27万元左右,而且想买随时都有,带着身份证、北京居住证,过户费500元。”
张先生2002年开始经营二手车业务,他介绍,京A摩托车牌分黄牌和蓝牌,两者的区别在于排量不同,蓝A是轻便摩托车,合格证排量在50CC以下,不能载人,如果对排量有要求,只能选择黄A的。在2002年,一个京A蓝色摩托车牌大概售价1.2-1.4万元,黄A车牌8000-10000元。“那个时候一直卖不上价,因为市场上可选择的摩托车太少了,大排量的摩托车不允许进口。”张先生说。
后来随着各种大品牌摩托车进口放开,黄色京A摩托车牌价格一路飙升。2008年前后,涨到了4-5万元,2016年超过10万元,到去年最高涨到20万,今年初一度突破30万元,现在又降到了27万元左右。相比之下,选择余地少的蓝色京A摩托车牌的价格在15万元左右。
花乡二手车市场一位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京A摩托车车牌都是私下交易,现在的市场价确实在27万元左右。
车贩子联手抬高价格?
不少车商表示,即使拍下京A车牌摩托车,也不能原号牌过户,“2012年开始,车牌就不能跟着车过户了,购买者只是获得了京A摩托车牌指标,需要重新选号。”
对此,记者咨询北京车管部门,得到了相同的答复。
有网友猜测,带牌二手摩托拍到303万的高价,“全都是套路”。抬高价格的多是车贩子,一起联手抢前几名,拍到后不付款,亏掉押金。然后法院在这些人中进行二次法拍,大家都不出价,最后以起拍价中签,将京A牌摩托车收入囊中。
对此,阿里拍卖客服表示,“不付款的话,会按悔拍处理,扣除保证金是一方面,法院有可能追究责任。”
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公告,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于11月22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悟江表示,根据拍卖法规定,拍卖成功后竞买人的身份已经转变为买受人,必须支付价款,履行协议,如果反悔,已经构成违约,不仅应没收保证金,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