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逃犯“人间蒸发”18年,转而经商风生水起

日期:11-10

原标题:命案逃犯“人间蒸发”18年,转而经商风生水起

11月9日,东北小城桦南县。张春芳走在县城街头,周围楼房林立,车水马龙,与她记忆里20年前的模样已然不同。在走到一处超市门口时,她停下了脚步。

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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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之前在这里开干洗店。”她说,2000年1月28日下午,一伙人突然冲进她和丈夫李少松经营的这家店内,将丈夫捅伤,送医抢救后丈夫还是因重伤离世。

案发后,当地警方先后抓获涉案3人,另外2个嫌犯却如人间蒸发一般,迟迟没有消息,直到近年才在深圳先后抓获。被抓时,两人都改名换姓有了新身份,在当地经商、工作。

嫌犯虽已落网,但为夫追凶20年的张春芳仍有疑问。“最后落网的两人能逃这么久,离不开他们换了新身份。”张春芳说,到底是谁在背后为他们“洗白”身份?为何一人被判包庇罪呢?针对这些疑问,张春芳近日已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20年前丈夫遇害

社会青年闯店行凶

“当天我们准备处理完这些衣服,就吃晚饭。”又到秋冬时候,张春芳仍清晰的记得案发当天,在自家干洗店发生的一幕。

2000年1月28日下午5时许,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张春芳和丈夫李少松在经营的干洗店里忙着当天最后一批要处理的衣物,并商量晚饭吃什么。

此时,当地青年杨某某和魏某突然闯进了店内。“我开始以为他们是来抢钱的。”她说,当丈夫李少松听到声响出来后,杨某某和魏某就提刀捅了上来,“我右腿受伤,丈夫胸腹部中刀,瘫倒在地,凶手立马冲出去溜了。”

“店里的动静惊动了周围的邻居,他们也过来查看,有帮忙报警和送医的。”张春芳说,当时干洗店距离附近医院很近,他们两人都被送去救治,但丈夫李少松还是因伤势过重而离世。

被害人李少松

被害人李少松

很快,当地警方介入调查。经法医鉴定:死者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刺伤胸、腹部,肺、肝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我和他的孩子当时才2岁多,感觉整个天都塌了。”张春芳说。

同行不满引发行凶

五名行凶者里两人“蒸发”

案发后,现场捅刀的杨某某、魏某,以及另外3人商量后逃离了桦南县。

在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判决书上可以看到,造成这次命案的原因是琐事发生的矛盾。“我们在当地开干洗店3年多了,新老主顾多,生意比较好。”张春芳说,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自家生意却引起了距离30米左右的同行闫孝文的不满,“行凶的人就是他的弟弟闫孝武找来的。”

事发当天,在闫孝武的招呼下,当地青年杨立某、杨某某、魏某、陶某吃过烧烤后,决定动手“教训”一下李少松,但在教训中冲突升级,引发命案。当天杨某某和魏某逃离现场,在100米左右的十字路口将刀交给了陶某暂时保管。

次日中午,闫孝武得知李少松死亡的消息后,电话通知其余4人,并潜逃。

2000年2月3日魏某被警方抓获,后被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之后,陶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以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02年8月,杨立某被警方抓获,后被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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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仅剩杨某某与闫孝武在逃。“让人最没想到的是,最后两人追了18年才落网。”张春芳感叹。

“洗白”身份?

在逃嫌犯转而经商风生水起

“这些年只要听到他们的消息,我都会跟警方汇报,或者去寻找。”张春芳说,9年前听到很多人说曾在大连看到闫孝武的踪迹,她便带着儿子来到大连,在街头巷尾寻找,“虽然希望渺茫,但还是希望能让我遇见,并通知警方把他们抓获归案。”

2017年8月29日,黑龙江警方在深圳将一位广西籍男子“杨志远”控制。经审讯,此人正是警方苦苦追查的涉嫌杀人在逃嫌犯杨某某,其冒名在深圳工作。

据他交代,2002年他在深圳花5500元找人做了名为杨志远的假身份,户籍地桦南县林业局,此后一直用此身份。2013年他花1500元将户口迁至广西南宁。

2019年7月5日,杨某某得到了法律的审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2018年,组织他们杀害我丈夫的闫孝武终于被抓获了。”张春芳称,2003年逃亡的闫孝武跟家人联系,想办法办一张新的身份证方便使用,之后闫家人托人办理了一张新身份,从此他改名为“刘金宝”,并在深圳经商。

“他在深圳开了烟酒行,后来还把他哥闫孝文叫来,出资开了家五金建材店,两人在一起做生意。”她说,2018年10月警方在深圳将其抓获。经审讯,刘金宝承认他就是在逃18年的命案嫌疑人闫孝武。

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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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闫孝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闫孝文犯窝藏、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家属请求再审

质疑一名参与者仅判包庇罪

“最后两名凶手能逃这么多年,主要还是他们的身份被‘洗白’。”张春芳说,“那到底是谁在暗中帮助他们将户口迁走,重新更换新的身份呢?”

在另一份桦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中显示,时任桦南林业局新林派出所外勤民警的陈某某,于2006年9月在审查杨某某更名为“杨志远”的落户审批手续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未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签属了同意办理户籍的意见,致使杨某某以“杨志远”的名义在桦南林业局办理了户籍,并使用“杨志远”身份继续潜逃,直至2017年8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陈某某于2018年1月18日主动到桦南县监察委员会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的主要事实。法院判决陈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命案逃犯“人间蒸发”18年,转而经商风生水起

“除了想严查帮助他们迁走户口的人外,在五名凶手中有一人的判决我们并不满意。”张春芳说,检察院也指控陶某为故意杀人罪,但法院在判决时却判包庇罪。法院审理认为,陶某没有杀人的故意和行为,不构成杀人共犯。但得知杨某某、魏某可能已犯罪后,帮助其隐藏凶器,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她认为,根据己方多年来的调查,有证据显示这起命案本就是有预谋的:闫孝武组织,杨立某现场踩点,杨某某、魏牟入店施行捅人、杀人行为,而陶某是负责接应和隐藏作案工具,“他(陶某)也是深度参与了这起命案,为什么不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反倒变成了包庇罪并缓刑?”

目前,张春芳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文中人物系化名)

封面新闻记者杨力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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