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艺人“生错家庭”被迫诈骗?如此逻辑何其荒诞

日期:11-08

原标题:艺人“生错家庭”被迫诈骗?如此逻辑何其荒诞

对娱乐公司练习生来说,出道成名是最大目标。黄智博曾是其中一员,但这个名字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却是因为一起诈骗案。

北京日报:艺人“生错家庭”被迫诈骗?如此逻辑何其荒诞

今年年初,黄智博在网络发布口罩货源信息,收取一买家十余万元货款后将对方拉黑。近日,有媒体与之通信,并采访了其家人、朋友,还原了一个花季男生明星梦碎的故事。对于犯罪缘由,其家人有一番见解:“说白了就是生错了家庭。”“如果是生长在一个好的环境,他今天也不会是这样。”

一个年轻人沦为阶下囚,令人唏嘘,但上述的“生错家庭论”值得辨析。按照如此逻辑,选秀是名利场,财力即入场券,身为练习生的黄智博一心想红,怎奈砸不了钱,这才鬼迷心窍。古往今来,类似“被迫”犯罪的说辞很多,与之相应,舆论场上时有同情甚至洗地之声。但要看到,将情感与法律搅和在一起,本身就是非理性的。

北京日报:艺人“生错家庭”被迫诈骗?如此逻辑何其荒诞

黄智博案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十分清晰,他的出道梦再催泪,都不影响犯罪事实的成立。在一个法治社会,不是“谁弱谁有理”,家境平平更不是犯罪的理由。演艺圈中有的是一步一个脚印摸爬滚打拼出来的草根明星,没钱选秀无法爆红就要犯罪,这种逻辑更像是一场头脑发热的赌博。一案当前,媒体、家属、粉丝都有发声的权利,但讲法律就讲法律,讲故事就讲故事,切莫以故事绑架法律。

当然,通过这起事件,让人再一次看到了当下选秀娱乐的野蛮生长。仅今年以来就曝出不少丑闻,有的骗财骗色,有的挥金如土,有的污言秽语行为恶劣……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当事人都异常年轻,最多二十出头。过来人都知道,这个年纪价值观不稳定,往往爱好光鲜、热衷攀比、恣意张扬。

身在学校尚且还有学习的氛围、多方的管束,而这些练习生早早进入娱乐圈,没有极强的自律精神多半是要随波逐流。到头来,书没念过几天,连基本的知识储备、法律素养都没有,吃喝玩乐、虚荣爆棚,很容易做了傻事还不自知。这样的年轻人,向社会传递什么导向?逐梦的名头之下,练习生机制又透支了多少人的人生?

谁年少时都喜欢过几个明星,自己想当明星的也不在少数。只是,凡事都要讲个度,不是扣上“热爱”“梦想”一类的词就让一切情有可原。过去造星还多建立在才艺精湛的基础上,今天,资本的裹挟让许多事情都变了味儿。像黄智博这样的名字很快就会被遗忘,还将有大批的少男少女投入其中,梦想着一夜成名,这样的造星神话,还将影响多少“黄智博”?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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