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赏金最高超50万+!如在东莞见到她,立即举报!
@所有人
如在东莞看到这名女子请立即举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1972执12880号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陈慧慧、胡耀文、钟文斌与被执行人梅燕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本院已立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梅燕(女,1983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黄梅县新开镇柴子湖村,公民身份号码为42112719831207****,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梅燕应履行义务如下:支付申请执行人三案借款本金3966022元、利息968113元(计至2019年6月30日)、逾期利息279034.1元(暂计至2019年10月15日)、律师费168628元,并承担三案执行费54309元,合计5436106.1元。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未得到实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经审查决定,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
1、悬赏范围:举报被执行人梅燕个人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地产、汽车、企业股份、知识产权等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2、线索提供形式:书面提交。
3、赏金支付:如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协助本案执行且符合悬赏金领取条件的,由本案申请执行人陈慧慧、胡耀文、钟文斌按照提供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4、联系人:邓法官、江书记员,联系电话:(0769)89889765、18576853653(微信同号),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65号虎门法庭。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全社会营造共同监督被执行人的环境和氛围。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消息来源|市第二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