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宽容不纵容!镇江京口检方对强某等人校园欺凌案提起公诉
扬子晚报网11月7日讯(通讯员王旭记者万凌云)热映电影《少年的你》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本该阳光灿烂的青春生活,为何笼罩在暴力的阴霾中?朝夕相处的同学,为何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6日,记者从镇江京口检方获悉,相比较影视作品中的剧情,现实案例往往更为残酷和触目惊心。
院方介绍,2019年12月29日,镇江市本地论坛出现了一篇“校园暴力何人可以做主”的帖子,一位父亲痛诉儿子在宿舍里被同学殴打长达4小时,双手捆绑,上衣脱光,所附照片触目惊心。帖子查看数量迅速上升至4万余次,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也在第一时间,相继报道了这一消息。
受害人
经查,2016年起,走读生强某在镇江一学校的宿舍里开起了一家“地下”小卖部,违规向学生售卖香烟、零食,并雇了数名同学帮忙跑腿送货。因怀疑同学偷拿其香烟,2019年12月26日凌晨,强某等人将孙某等三人先后喊至408宿舍,采用拳打脚踢、脱光上衣、用木棍、衣架、腰带抽打背部等方式进行殴打,后采用臭袜子塞嘴、胶带封嘴、烟烫手臂、跪竹竿、舔地上的痰、舔鞋底等方式进行侮辱、折磨,致使孙某等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三人均为轻微伤。
这一恶性案件发生后,镇江京口检方第一时间与侦查机关协作配合,侦办案件。办案中,检方始终坚持宽容不纵容的原则,宽严相济、惩教并举。
检方审慎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20年1月19日,京口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强某、龙某、杰某,对从犯江某作不捕决定。龙某虽是未成年人,但他不仅积极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还有烟烫手臂、跪竹竿等侮辱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表现突出,是主犯。检方在审查中还发现,2018年龙某还伙同强某等人对王某也实施过类似欺凌,龙某的欺凌行为对四名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被害人家长表示案发后孩子精神紧张,惧怕出门,情绪不稳。多方考虑后,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龙某作出逮捕决定。
3月18日,侦查机关补充查清被害人王某被欺凌事实后,将强某等6人移送京口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强某、龙某、杰某的辩护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院方经审查认为,强某等3人在两起事实中均是主犯、犯罪情节恶劣,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作出继续羁押决定,羁押决定也得到上级院支持。
其间,杰某法定代理人对继续羁押决定不理解,经过检方的充分释法说理,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详细阐明,最终杰某法定代理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顺利推动开展认罪认罚等后续工作。
侦办中,检方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对于手段残忍、主观恶性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强某、龙某、杰某、江某从严办理,提起公诉;鉴于吴某、南某是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对吴某、南某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方表示,彻底铲除校园欺凌的土壤,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侦办中发现强某作为走读生不仅违规入住学生宿舍,并且在宿舍里经营地下小卖部,从客观上反映出学校宿舍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校规校纪执行不到位、违法事件处置不力等问题,据此向学校制发检察建议。学校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从加强宿舍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法治教育等方面进行整改。
侦办检察官还表示,校园欺凌发生在学校,却远远不止在学校这么简单。我们既要通过教育引导把“践踏、侮辱他人的红线不可逾越,否则必付出代价”的观念种子种在孩子心底;也要家长、学校、政府、社会形成合力,调试好种子成长的环境、剔除可能存在的风险,让更多的阳光雨露滋润孩子的心灵。
目前,检方已经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日审判。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