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到社区 普法宣传暖人心

日期:11-06
李超法官

原标题:巡回审判到社区普法宣传暖人心

10月30日上午,渝北法院民三庭李超法官来到华晖路社区,巡回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并邀请五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监督,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群众参与旁听,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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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一起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纠纷。原告秦某诉称,自己于2017年11月1日入职被告公司从事开塔吊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承诺每月支付6000元工资。在原告完成江北嘴项目后,被告让原告回家等工作安排,但却未再与原告联系。原告于2019年12月3日向被告发出解除劳动通知书,现原告认为被告侵犯其合法权益起诉来院。

庭审中,被告称原告在其工程中开塔吊属实,但系案外人雇佣到工地,原告的日常管理和工资标准均系与案外人协商,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不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审理的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现场群众认真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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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双方同意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李超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解读,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宣讲课。李超法官谈到农民工如何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权益,今天公开审理的案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华晖路社区空港乐园公租房中的外地务工人员较多,本次特意选取工地上的劳动争议案件公开审理,就是专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对应的法治宣传。同时,李超法官从农民工进入工地打工时应当明确雇佣主体,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在工地工作期间,单位需为其购买商业保险及相应的社会保险等。离开工地时,用人单位应尽力结清农民工工资,如存在未结清款项,农民工应当要求单位出具欠条以便后期维权。这堂普法课获得了在场群众的阵阵掌声。

当天,宣传部门干警还同步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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