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劳动监察局聘用工酒驾获刑仍上班 单位称工资已降两级

日期:11-04
南昌用工上班单位工资

原标题:南昌一劳动监察局聘用工获刑后继续上班?单位:他已受工资降两级处分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报料称,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聘用工郑忠辉,因严重醉驾获刑后被降级处理,但继续上班领薪。他认为这种做法违反相关规定,不公平。

11月3日上午,南昌经开区劳动监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郑忠辉10年前就在我们单位上班,上个月单位内部通报了此事,他是普通干部,没有级别。经开区纪工委已给予其工资降两级处理。”

▲5月25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一审判决郑忠辉犯危险驾驶罪。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5月25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一审判决郑忠辉犯危险驾驶罪。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劳动监察局聘用工醉驾获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20)赣0102刑初49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5月25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忠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判决书显示,郑忠辉,1988年出生,大学文化,南昌市经开区劳动监察局聘用工,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1月7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5月21日经同意继续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2月10日0时许,被告人郑忠辉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南昌市福州路上被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被告人酒精含量为207mg/100ml。2019年12月10日,经江西开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郑忠辉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5.57mg/100ml。2020年1月7日,被告人郑忠辉经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报料人称,法院判决下来后,郑忠辉仍旧在南昌经开区正常上班领薪,期间郑忠辉的工资福利和社保相关费用仍正常缴纳。他认为,醉驾处理不公,工资福利发放不合法。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图片来源/高德地图截屏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图片来源/高德地图截屏

当事人是否有编制引争议

11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拨打郑忠辉所在办公室电话,接线人员称其已外出,可下午联系。下午3时许,记者多次拨打该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

“他已经被处理了,这么大的事情是瞒不住的,处分文件已经发到经开区劳动监察局。”南昌经开区组织人社部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可向经开区劳动监察局询问。

报料人还提到,郑忠辉的一位亲戚系南昌经开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

南昌经开区劳动监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郑忠辉至少在10年以前就在劳动监察局工作,该局属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共有6名工作人员。郑忠辉的具体编制情况,建议询问其上级单位南昌经开区组织人社部。

记者了解到,南昌经开区系江西省第一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经开区劳动监察局和南昌经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同属南昌经开区组织人社部下属的二级机构。

南昌经开区组织人社部工作人员介绍,郑忠辉确系经开区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有关郑忠辉的编制情况,不方便透露。

10月3日下午,南昌经开区宣传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给予答复。

上游新闻记者肖鹏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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