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9岁老妈时隔19年再次起诉儿子不赡养儿子:我家里也有困难
来源:北京青年报
79岁老人王某称二儿子没尽赡养义务,将其告上法庭,请求增加赡养费用。
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韩玉法官带领审判团队来到了房山区青龙湖镇岗上村村委会,巡回审理这起赡养案件。
前不久,年近八旬的王某将二儿子李某诉至法院。鉴于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方便老人参加诉讼,承办法官韩玉决定巡回审理这起案件。
法庭上,王某表示,早在2001年,她曾因赡养纠纷起诉过二儿子李某,房山法院判决李某每月支付王老太赡养费100元、每年给付王某生活用煤1吨,医疗费用由二儿子李某承担一半。
现如今,王某年事已高且疾病增多,需要增加营养和药物,同时物价升高,原判决的费用已经不能满足日常生活。
因此,王某要求儿子李某提高赡养费用,给付每月赡养费1000元、每年电费600元以及医疗报销后费用的一半。
庭审中,李某表示不同意母亲的要求,称母亲有很多渠道的生活来源:一方面,李某按照判决每月支付相应的费用。另一方面,国家每月给予王老太生活补助,村委会每月给予她生活补助、土地确权款、生态效益等费用,逢年过节村委会也向老人发放节日补助及生活物品。
虽然现在物价升高,但是目前的生活来源费用可以满足老人的生活需要,衣食住行均有保障。
李某称是名出租车司机,由于疫情对行业的冲击,生活也存在困难。同时自己及配偶身体不好,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经常需要买药,还是希望目前能够考虑儿女的生活条件酌情主张赡养费。
庭审中,韩玉法官再次主持调解,但是双方矛盾尖锐,均不让步。
庭审结束后,多为人大代表及法官主动跟老人王老太调解谈心,从亲情、老人赡养、儿女生活等角度,希望老人认真考虑,敞开心扉与家人心平气和谈一谈,缓和与家人的关系。
因双方矛盾冲突较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将择日宣判。
文/王浩雄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