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辽中区通报“7-30”事故:一工人遭工友锯末误埋致死

日期:10-28

原标题:沈阳辽中区通报“7•30”事故:一工人遭工友锯末误埋致死

沈阳市辽中区政府网站截图

沈阳市辽中区政府网站截图

据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政府网站10月28日消息,沈阳市辽中区福源肥料制造厂“7•30”窒息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10月12日作出报告称,2020年7月30日,位于辽中区刘二堡镇的沈阳市辽中区福源肥料制造厂发生窒息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刘文成,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辽中杨士岗镇佑户坨村人,福源肥料制造厂工人。

调查报告称,由于该厂负责人拒绝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和人社部门工伤赔偿标准,计算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06万元。

福源肥料制造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刘北社区,2019年12月18日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210122MA1055DK67,经营者为杨健。

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7月30日7时,福源肥料制造厂工人杜尊和刘文成在筛选车间进行锯末子筛选作业,杜尊负责驾驶铲车将锯末子铲起来倒到筛选机绞龙处口,刘文成负责站在绞龙口旁边,用铁锹将锯末子戳到绞龙口处。10时许,杜尊驾驶铲车铲锯末子给筛选机上料时,由于车间烟尘较大,杜尊看不清绞龙口处情况,将锯末子铲起来倒到筛选机绞龙口处,干完活,大约10时30分许,杜尊没有看到刘文成,就怀疑自己将刘文成埋在锯末子里面了,就喊了几声“刘小”(刘文成小名),没人答应,杜尊就害怕了,后来,负责人杨健问杜尊“刘小”去哪了,杜尊说:我没看见,“刘小”可能回家了吧。之后,杨健去刘文成家中没有找到刘文成,回来跟杜尊说,再去车间找一找,然后杜尊就到车间去找刘文成。因为车间锯末子很厚,杜尊就用耙子在锯末子中翻找,翻到一只手,杜尊就拉着手往出拽,杜尊一看是刘文成,就将刘文成拽出来了,一直拽到距离车间2米左右的位置,杜尊拽不动了,就去北侧车间找刘文成的岳母(王玲)帮忙,最后刘文成的岳母(王玲)将刘文成拽到外面空地上,杜尊以为刘文成中暑了,就用手按着刘文成的胸部,半天没有动静,刘文成四肢都硬了,脸都紫了。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显示:刘文成因吸入异物阻塞呼吸道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事故中的生产用铲车,购买时间为2018年,所有人为杨健。铲车没有机械工程车辆牌照,铲车驾驶人员杜尊没有轮式自行机械车驾驶证件(铲车属于轮式自行机械车),没有取得机械岗位培训操作证(施工作业操作证)。

调查认定,此次“7•30”窒息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载明,杜尊,群众,福源肥料制造厂铲车司机(同时做零活),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0年8月9日被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刑事拘留,已于2020年8月19日被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杨健,群众,福源肥料制造厂负责人,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雇佣没有轮式自行机械车驾驶证和机械岗位培训操作证的人员从事铲车驾驶作业,致使工人不知道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已于2020年10月9日移交至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同时,建议由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给予杨健行政处罚。

另外,由于福源肥料制造厂所在地块是林地,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办理条件,建议区市场监管局注销沈阳市辽中区福源肥料制造厂营业执照。

调查报告称,刘二堡镇政府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没有核实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没有将福源肥料制造厂列入监督检查计划,未能履行好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建议由区安委会对刘二堡镇政府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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