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神操作!为赎回手机,东莞一小伙竟把房东的电动车抵押了!
俗语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但真要到了狗急跳墙时
这兔子还是会“饥不择草”的
日前
东莞石龙一男子小赵就没忍住
对自己的女房东下了“黑手”
入不敷出
他抵押手机换取生活费
今年9月
小赵来到石龙找工作
进了西湖一家劳务派遣公司
于是他便在西湖下甲某公寓住下
房租20元/天,女房东收得并不贵
可是劳务公司只让小赵打零工
活干得少,钱也挣得少
熬到10月13日
手头上实在是没钱了
小赵忍不住把手机拿去抵押
打算换点生活费
刚把自己的宝贝手机交出去
小赵马上就后悔了!
没有了手机,劳务公司怎么联系我?
没有了手机,包工头怎么联系到我?
没有了手机,家人朋友怎么联系我?
没有了手机,工作更加难找呀!
心生诡计
他把女房东的电动车“借”走了
不抵押手机,抵押什么呢?
小赵想到了女房东的电动车
平时他经常向女房东借来骑去买菜
好心的女房东也都会借给他
10月15日早上9时许
小赵和平常一样下楼和女房东打招呼
正巧撞见女房东在和丈夫吵架
他打了个照面说借电动车
女房东默许后
小赵立刻将电动车骑了出去
△骗取电动车得手
电动车到手后
小赵马上把车开到了抵押店
把电动车给抵押了
不仅赎回了手机
还获得了额外的180元
△前往抵押店赎回手机
小赵拿回手机后
做的第一件事
不是发朋友圈
而是——
把女房东的微信拉黑!
出击
便衣警察跨镇抓人
当天
女房东迟迟不见小赵归还电动车
便打开微信给他发消息……
“咦?怎么把我拉黑了!”
感觉有蹊跷,女房东马上报了警
石龙公安西湖派出所
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
三天后,10月18日
警方接到线报称
在大岭山图书馆附近有
嫌疑人小赵的活动踪迹
于是当天12时许
石龙公安便衣警察迅速出击
成功抓获诈骗嫌疑人赵某套
经审讯,嫌疑人赵某套(男,27岁)
对其骗取电动自行车一事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对其依法作行政拘留
案件交由西湖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
借东西给别人时,一定要清楚对方是什么人,知根知底。
借东西给别人时,最好能留下借据、收据或欠条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尤其是在借钱或重要物品的时候。
看来即使是身边的熟人借物
也要多留个心眼呀
来源|石龙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