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壹现场丨给别人刻3枚印章获刑1年刻章人:我就挣了300块钱!
来源:北京青年报
男子李某为他人提供3枚伪造的公司印章,被诉至北京昌平法院。庭上辩称是找他人代刻伪造,与自己无关。法官果断回应称,无论是托别人代刻还是自己制作,都不影响其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10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审判信息网获悉,李某因犯有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检方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之间,李某在其住处伪造3枚公司印章,并以300元价格向周某出售。经鉴定,3枚印章均属伪造。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李某辩称其只出售给周某一枚印章,而且章是找别人代刻的,与自己无关。
李某曾供述称,“我就是个搞装修的,兼职卖假章假证,赚点差价。”李某说他平时有两个微信,一个是用来做装修买卖的,而另一个是用来招揽有作假需求的客户。会根据买家要求,让他人负责制作假章,再通过快递发给客户。所有交易为了规避风险,都通过第一个装修微信号走账。
但在开庭时,李某当庭表示不认可,称其当时没看清笔录就签字了。
尽管其当庭对自己所供述的事实进行了否认,可据周某、快递小哥及帮其邮寄快递的王某证言所述,及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的违法犯罪事实极其清楚。
快递小哥竹某证明,其在2018年5月开始,帮李某发送快递,每次都是公章、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其总共为李某邮寄了20多次快件,用来刷新自己好评度。
快递小哥郑某证明,李某经常叫自己到王某所在店铺内运快件,也都是印章及驾驶证,一共运了15次左右。竹某及郑某同时指出,李某所有快件用的均是化名。
而王某也表示,快递小哥到自己店里拿走的快件,大部分是李某送来让自己帮忙发货的,对于快件内容他并不清楚。
同时周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也显示,周某曾先后3次向李某提供假章样式及尺寸,要求李某按要求制作。
经审理,昌平法院认为,李某根据周某提供章样及尺寸,为周某伪造涉案的3枚印章,无论是托别人代刻还是自己制作,都不影响其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鉴于李某曾于2006年,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属于此前犯有前科,故对其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李某因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没收其违法所得。
文/王浩雄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