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一家三口袭警被公诉,均犯妨害公务罪获刑

日期:10-21

原标题:四川广元一家三口袭警被公诉,均犯妨害公务罪获刑

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打架事件,当事人却在民警处警过程中暴力抗法,民警在使用警械制止时,有4人袭警,其中包括一家三口,导致民警受伤。10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获悉,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袭警的4人因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获刑10个月、6个月以及拘役4个月。

警察处置打架纠纷

一家三口一起袭警

2019年12月30日21时许,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南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利州区南河天豪酒店外李某和酒店保安张某某打架,民警赵某、辅警朱某随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在民警准备带离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时,闻讯赶来的李某甲(另案处理)在不问原由的情况下,上前就朝民警赵某腿部踢了一脚,现场民辅警见有暴力袭警的行为,为防止事态扩展,遂使用警械喷雾器予以制止。

然而,现场的杨某及其妻子韩某某以韩某某是孕妇、民警喷射辣椒水为由,韩某某又以查看警号为由对辅警进行质问并撕扯其警服,逼退辅警朱某,同时抓扯执法记录仪,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随后,派出所两名民警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增援,并对韩某某、杨某等人进行劝解和语言制止。在此过程中,酒店保安张某某的妻子赶到现场,与杨某夫妻发生激裂争吵、抓扯,民警为防止双方打架,立即对双方进行隔离。在隔离过程中,杨某朝一名民警右手腕处撕咬一口,致该民警右手腕处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民警再次欲将韩某某等人带离现场,和酒店保安打架的李某突然从一名民警背后用手抱住其颈脖,将该民警抱摔在地;韩某某的母亲李某乙为阻止民警将韩某某带离,趁乱对正在执法民警进行抓扯、脚踢,后其他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对李某等人进行控制,现场混乱场面才得以控制。

据了解,整个过程发生在天豪酒店大门前,致数十人围观、交通不畅,社会影响恶劣。

妨害公务罪

4人获刑,孕妇及其母亲获缓刑

2019年12月31日,李某和杨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22日被执行逮捕。韩某某和其母亲李某乙于2020年2月6日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取保候审,3月30日被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近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4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而且,4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不亦划分主从关系。4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袭击阻碍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杨某曾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依法可酌定从重处罚;但4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4人均愿意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损坏的警务设备,可依法从轻处罚。此外,因韩某某尚在哺乳期、李某乙的犯罪情节较轻,均有悔罪表现,因此对二人可宣告缓刑。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韩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李某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

朱艳红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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