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游评论|醉酒男子自杀身亡,送他回家的朋友被判担责,还能愉快地约酒吗?
近日,“男子自杀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担责”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据澎湃新闻报道,2018年5月,在东莞工作的李某,在应朋友黄某之约参加酒局后,开车送醉酒的黄某回到“住处”附近,没想到黄某次日被发现在路边自杀身亡。当地法院一审和二审均认为李某没有尽到安全护送义务,判李某承担5%责任,赔偿原告7万余元。
因为送朋友回家反而要承担责任,李某觉得自己很委屈。李某称当晚黄某坐副驾驶意识清醒,下车后招手说自己可以走,且在酒桌上从未有过轻生的意思表达。但黄某妻子则认为,当晚若李某送黄某回来时联系家属或直接将其送进厂里,或可避免悲剧发生。
李某到底该不该担责,有网友认为,朋友和他一起喝酒了,就有照看的责任,不管自杀还是意外;但也有网友觉得李某有点冤,“如果不送回家,朋友死了得担责,送回家了,朋友死了还得担责。”
从法理上讲,饮酒者在饮酒之后,辨认和控制能力大为减弱,人身安全风险随之增大,故而同桌饮酒人之间存在互相承担安全保障的义务。考虑到未饮酒者的神志清醒,故而比起“状态失常”的醉酒者,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义务,包括把他们安全护送回家等。回到这起案例,李某虽然也履行了送醉酒的黄某回家的义务,但最终让黄某一人处于无人照应状态,为接下来发生不幸埋下了祸患因素,李某的确存在一定的疏忽和过错,法院这样判并没有明显失当。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朋友聚会吃饭喝个酒,这样的判决结果或对大众有一定的警醒作用。那么,一个人对酒桌上的人应当照看到什么样的程度才可以免责?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组织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参与者负有救助义务。如果尽到上述义务,自然无需担责。
日常生活中,上述中的义务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聚会之前对参会人员的酒量有个大致了解;聚会之时,要适时的提醒不要拼酒、劝酒,如果有人拼酒、劝酒要及时阻止,如果有同伴醉酒,要注意饮酒人身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送医,是否需要联系其家人,同时安排专人照顾;聚会之后,要尽到提醒、注意、照顾等义务,要确保醉酒之人安全到家,尽可能的联系其家人,若联系不上,最好有人专门照顾,总之尽可能的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阻止醉酒人出现意外的人身损害。
喝酒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各方都拧紧安全意识这根弦,才能放放心心地约个酒。
上游新闻评论员龙春晖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