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界警方“办案为搞钱”事件后续:警方与企业各执一词,法院将召开庭前会议
本刊记者/周群峰
“初衷是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了。实际上我办这个案子的初衷就是想搞点钱的。”“所以谈钱是最好摆平的,当然我的胃口也不大,是吧?”……
近日,时任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的一段录音引爆网络。录音时间是5月12日,地点为该派出所。该录音由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叶思提供。
远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新华的辩护律师马耀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慈利警方根本无权插手此事。“他们强行介入这个案件,根本目的就是敛财式执法,这从刘鹏的谈话中已暴露无遗。如果顺利拿到钱后就撤案,根本没考虑自己是不是有管辖权。”
10月11日,张家界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公安机关已对远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慈利县检察院于今年7月24日提起公诉。
10月12日下午,慈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屈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慈利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不能听被告方一方声音,要听控辩双方意见。“我们近期要专门召开庭前会议,就该案管辖权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针对慈利警方相关办案人员称的“办案是为搞钱”的言论,屈平表示“这个我们不清楚”。
“警方要价从5000万降到800万”
远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叶思称,2019年7月5日,慈利县派出所民警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为名,从武汉将她和公司另一名负责人跨省抓走,当天晚上9点被带到张家界市慈利县。此后,她被拘留了10天,另外一名负责人被关了4个月,后来都取保候审。
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时任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指导员涂绍吾等警方人士曾多次直言不讳地让远成公司拿钱放人。“他们开始要5000万元把这个事情摆平,后来降到了3000万、2700万、1000万、800万。”
10月10日晚,时任张家界市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称,录音里面的“搞钱”指的是上缴违法所得的“罚金”。他称,远成公司经常派人来问他此案的解决办法,大家一来二去就成了熟人,“他们每次来我都和他们讲我帮不到忙,让他们该找关系找关系,关人放人我都不负责,钱多钱少我也不负责,后来他们提出要送钱感谢我,我说要走法律途径。”刘鹏说,“他们不是有5800万元违法所得吗,我的意思是追缴这部分钱,他们总问少一点行不行,我就说少不少不是我说了算,结果他们还是搞我了。”
“他们就是把我当成敌人消灭了,也不会改变案件走向。”刘鹏说。
律师马耀东称,远成公司如果屈服,按照慈利警方最后的要求拿出800万元,造成的损失或许没有如今深陷此案、公司停产带来的损失严重。远成公司停产至今,因库存产品无法销售,导致超过保质期后,不得不做报废处理造成的损失就高达2.7亿元左右,如果算上停业一年多带来的经营损失,数目更是惊人。
叶思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去年她被慈利警方跨省带走至今,远成公司就处于停产状态。据她了解,刘鹏在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任所长长达13年,已经因涉及另外一个案件被免职。
10月11日中午,张家界市公安局发表“警方通告”称:近日,有网民反映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侦办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中的问题。张家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调查组,赴慈利县开展调查。对网民反映的办案民警违纪违规问题,联合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0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多次以短信和电话形式,联系时任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指导员涂绍吾,均未获其回应。
律师质疑当地法院无“管辖权”
远成公司之所以卷入此案,与祝帅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关。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9年10月31日,祝帅犯非法经营罪,被慈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
10月11日中午,张家界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告”称, 2018年11月,慈利县公安局立案侦办了祝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该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主犯祝某系武汉远成公司工作人员,侦办过程中发现远成公司及该公司其他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该通告中的“祝某”即为祝帅。
叶思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祝帅不是远成公司员工。2015年11月11日,祝帅来远成公司应聘人事专员,他只是应聘时填过一张表格,并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更没有在远成公司从事过任何工作,他并非远成公司人员。他此后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远成公司没任何关系。“慈利政法系统不应该张冠李戴,把祝的违法问题,与远成公司扯上关系。”
远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新华的辩护律师马耀东称,祝帅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是公安部指定管辖的案子,当时公安部指定湖南省公安厅管辖,湖南省公安厅又指定张家界市公安局管辖,张家界最后指定慈利县公安局管辖此案。
律师认为,祝帅案与慈利指控的武汉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毫无关联性。马耀东称,远成公司注册地、所谓的犯罪行为地、行为结果发生地以及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等都不在湖南省慈利县境内,从法律上讲,慈利警方对远成案没有管辖权。该案涉及湖南、湖北两省,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后,慈利警方才有管辖权,但该案并没有这个程序。
他称,辩护律师曾跟承办此案的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代娇娇多次沟通。她只是强调不会办假案。令人费解的是,慈利方面对“武汉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明显没有管辖权,检方为什么还要硬推此案?10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联系代娇娇,其未接电话亦未回短信。
远成公司还发文称,2019年7月慈利警方先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远成公司前后两任法定代表人,2019年8月才以武汉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立案。慈利公安至今没有上级公安对武汉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的指定管辖文书。“无管辖、先抓人、后立案,希望联合调查组查明,慈利公安这是依的什么法?”该文还认为,案件起诉到法院,不是慈利公安高枕无忧的理由。“案件起诉、法院受理,阻却不了违法办案的事实认定。”
慈利县人民法院慈党组书记、院长屈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慈利法院近期要专门召开庭前会议,就该案管辖权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但关于如何理解该案管辖权的问题,他表示“对于没有判决的案件,我们不讨论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