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上评|《献血法》实施22年了,还在摊派“献血指标”?
据媒体报道,湖南省耒阳市教育局9月下旬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按比例完成献血指标,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学校)给予适当扣除绩效分,而且更让教师不满意的是,每个学校都被安排了相应的献血指标,但是教育局机关却没有被安排指标,表格上赫然填着“自愿”。
被曝光后,耒阳市教育局回应称:“我们倡导无偿献血,但不会与教师绩效挂钩”。但是,相关负责人也在电话中承认:学校年底评比的时候,分一类校、二类校、三类校,评比直接和老师的年终绩效奖金挂钩,上下有几千元的差别。此外,去年县教育局的800多个献血指标才完成了一半。
其实,“献血指标”复活并不是个案。2018年11月,湖南郴州市苏仙区多个学校被下达“无偿献血”相关指标,规定各学校的任务及完成数量。苏仙区卫计局回应称,市里每年会发动团体机关进行献血,区里针对各个单位情况拟定基本献血数量,要求单位积极发动相关人群进行献血。根据拟定数量,职能部门进行追踪和督导。
但是,1998年实施的《献血法》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法》的颁布,被赋予了消灭“摊派献血指标”的厚望,可“献血指标”却为何不愿退出历史的舞台呢?
究其原因是自愿献血不能满足用血需求,而运用行政管控干预的力量,向每个单位摊派“献血指标”是一种短平快的解决手段,用行政力量摊派献血,又进一步压制公众自愿献血的意愿,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为什么基层职能部门对献血指标情有独钟呢?上文提到的郴州市苏仙区卫计局回答媒体的话,为我们提供了答案:“各个单位的完成情况会纳入年底的文明考核,如完成状况良好会进行表扬,完成状况较差将通报批评。”这些行政措施固然有利的一面,但是行政色彩也会冲淡献血事业的公益性。
事实上,“千人献血率”、“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等硬性指标,成了很多地方城市、系统排名、评优的重要参数。所以,职能部门迷恋“献血指标”就不足为怪了,而这显然背离了“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轨道。
公众对献血并不缺乏热情。譬如今年7月,为挽救误食毒蘑菇的7岁男孩,山东数百人连夜排队献血,两天不到的时间,累计献血32万余毫升,以致山东省血液中心AB型血液库存达到高预警线。山东血液中心破天荒发出公告“请AB型爱心人士暂缓2周后献血”。
所以,中国人不是缺乏献血意愿,还是得反思无偿献血动员、激励机制。自愿无偿献血上不去,那么就得一直倚着“献血指标摊派”的拐棍,就会次生出更多矛盾来。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有定期自愿无偿献血者的稳定来源,就能保证可靠充分的安全血液供应”。所以,职能部门要摈弃“指标”思维,思考如何激活和保障社会公众自愿参与献血的热情,如何建立起定期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才是正解。
责任编辑:张玉 SN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