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市黔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伍某福等4人涉恶势力案件
6月17日,黔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伍某福、孙某、郑某等11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其中伍某福、孙某、郑某、宋某家4人涉嫌恶势力违法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2月以来,被告人伍某福、孙某、郑某、宋某家等11人多次在公共场所聚集多人斗殴,其中被告人伍某福、孙某、郑某等8人持械聚众斗殴,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告人伍某福、孙某、郑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孙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伍某福经常纠集孙某、郑某、宋某家,以暴力手段在黔江区南海城和体育馆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影响。公诉机关认为,伍某福等4人应当认定为恶势力,从重处罚。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等,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法庭对1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整个庭审过程历时5个小时,因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较为复杂,合议庭经评议,法庭宣布本案择期宣判。被告人家属及部分群众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通讯员: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