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婚内存款遭转移受屈老人得伸张
原告孙老太和被告李大爷是半路夫妻,均已年过古稀,再婚前各自育有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两人再婚二十多年间,一直是女主内男主外,生活中虽有磕磕绊绊,但夫妻感情尚可。
可近几年,孙老太发觉有些不对劲,老俩口省吃简用节约下的银行存款变少了,孙老太怀疑李大爷将存款悄悄的转给了李大爷的子女,老两口为此多次争吵,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孙老太气不过,于2019年3月份将李大爷告上法庭,后来李大爷承诺给孙老太5万元补偿,于是孙老太撤回了起诉,但是李大爷并未履行诺言,两老口为此又开始不断争吵。
孙老太再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存款。法院查明,李大爷在上一次诉讼后,将其余存款全部取走并注销了账户,李大爷转移了夫妻共同存款共计8万余元。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后,孙老太和李大爷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双方均同意离婚,并由李大爷自愿补偿孙老太4万元。
法官说法: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侵害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官寄语:再婚老人一般都有自己的子女,而子女的态度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再婚老人的婚后生活,如果子女对家庭财产的处理存在分歧,不少老人出于无奈或种种原因,最终会站在子女一方,从而会影响夫妻感情。对此,法官建议,再婚老人在婚前应该多沟通了解,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或立遗嘱等方式,尽量减少或避免财产纠纷,再婚老人的子女应尽到赡养义务,多从老人角度考虑问题,这样才能夫妻关系融洽、家庭和美。